姓名: 李道德
信访部门: 住建局
主题: 山水开发商在预售楼时未公布新楼盘实用年限问题
内容: 住建局的诸位领导!我是一名个体户,2014年购买的山水如意家园,于2015年底竣工,现在有这么一个问题,一、根据有关文件新楼盘建设竣工后实用年限应为70年,然而如意家园在我们搬进去后才发现,他们的2号楼头上公示的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二、如意家园内规划不合理,去年末竣工的房子,现在还有很多设施没有配套服务,院子里路灯8月末才亮,卫生打扫不及时,监控到现在都不好使,院子四通八达不安全,没有健身设施,三、存在物业费过高的问题,山水一期同样是山水开发的楼盘,他们收取每平方物业0.41元,为什么如意这边为什么收0.56元呢,一期和如意同样为步梯,为什么却收取两种不同的物业费,一期规划、配套设施、封闭的都比如意好,如意为什么物业费收取的这么贵呢,我们挣点钱也不容易,请县领导给予关注为盼!
留言时间: 20151207095119 
回复部门: 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51229145954 
回复内容: 李道德先生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房屋的产权是没有期限的,永远属于合法拥有者。您说的使用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年限,这是由国家土地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的。 二、如意家园存在部分配套设施和服务不完善的问题,我们督促开发商、物业公司逐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 三、山水一期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物价局已经审批的,如意家园是暂时由物业公司确定收费标准的,带申报物价局审批后,才能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届时将对已收取的物业费实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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