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刘怀林
信访部门: 住建局
主题: 强征强拆,暴力打砸,私拆民房
内容: 中央纪委监察部通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1而我在林口县老粮库围墙外有一房屋,补偿和安置协议都没签,合法房屋就被强拆,国务院禁令成了废纸一张。由于林口县政府需在此征地,在没有通知和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补偿和安置协议都没签),就对我们房子实行打砸破坏(以报警),使正常居住的房屋不能正常居住,迫使我们离开自己的居住房子,我们多次向动迁办和信访办反映过此情况,要求按规定落实补偿款和安置房,签订补偿和安置协议,但都不理不睬,经过几次的协商,动迁办主任林德刚口头答应,按实际面积给我四个楼房一个车库,更为严重的是几天后的凌晨,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对我们的房屋进行了强拆。我们到达后房屋以拆完,我和我岳母(83岁)要求签协议,强拆人员强行把我岳母抬离,致使脑梗复发,如此重大故意违法违纪犯罪拆迁行为,这样的强征强拆,私拆民房,国法在哪里,强拆以后,动迁办主任林德刚在糖衣炮弹连哄带骗下,这次又出尔反尔上次说话又不算数了,故意在刁难欺骗我们拆迁户。动迁办主任林德刚,你们是代表政府国家来管理办事还是代表某些集团或个人利益来办事的呢?为什么一定要冒险公然违抗国务院禁令和国法,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不顾,我们要求归还合法房屋,并无过分要求,为什么不给我们房子呢?请问这是什么理由?只是因为没有给你送礼吗?国家规定在处理百姓迁移方面碰到问题时要以切实维护拆迁户的权益、但你们又做了什么呢?再次去动迁办找林德刚签订拆迁协议(先实行强拆后签订协议),结果去了后得到的协议是不给你签任何协议,我提出异议,林德刚不理不睬,言语强硬推脱,协议是双方根椐有关政府规定协商后订立的协议,而不是你单方就能确立的事.他故意在刁难欺骗我们拆迁户,事件也没有得到解决,两年里我们无家可归,林德刚作为政府官员,徇私舞弊,欺压百姓,践踏人权,无视国法。凌驾于政府、法律之上,我们没有过份的要求,只是要求归还我们的合法私有财产还我们最基本的居住权,拆屋还房,天经地义!我作为被拆迁人,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力量有限。而如今我们政府的个别人却运用手中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对我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我之所以反映这些情况,实属无奈之举。我将会把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到底!希望有关领导能给予足够的重视!
留言时间: 20160119090302 
回复部门: 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60121160802 
回复内容: 刘怀林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感觉挺复杂,在这里无法说清楚,您还得去征收办(动迁办)协商解决此事。 
信件状态 已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