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徐洪君
信访部门: 民政局
主题: 请求帮助因病无劳动能力
内容: 尊敬的县委领导,本人徐洪君2005年9月23日因病主动脉夹层做完支架手术出现并发症于2016年2月一日又做了一次。医生告知已无感动能力,本人2014年12月1日因感情问题离婚。现在领我女儿生活已无生活来源。想办理最低生活补助。因本人户口在奎山粮种厂母亲在一起乡民政无法给办理,母亲现在患有糖尿病23+外债已经十几万(本人做手术)。户口迁到县里县里公共服务社区民政告知要一年以后才能申请低保户。本人现在已无法生活没有经济来源。特请求县领导帮助。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324111500 
回复部门: 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70517102235 
回复内容: 徐洪君 ,男,34岁,2014年离异,以前是奎山良种场农业户,2017年4月户口从奎山迁入林口。 徐洪君本人以前在奎山时也多次到奎山乡政府申请低保救助,但因为户口与其母亲在一起,不符合低保政策,所以一直没有办理,因此2017年4月把自己的户口迁入林口南山派出所,同时到街道申请低保救助。当时街道民政办以诸多疑点予以暂缓办理。 1、农转非时间不到一个月。 2、本人在锦绣家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每月偿还1150元贷款。 3、通过入户走访,发现离婚妻子还和本人生活在一起。 通过进一步走访和调查,徐洪君本人做过两次心脏支架手术,为此花费了大量资金,有的是母亲资助亲属筹借,社会捐助。现在术后身体虚弱,没有劳动能力,现本人说还需要在做一次手术,已无力承担,急需低保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经与民政沟通,本着扶贫救难,特事特办的原则,从速为徐洪君办理低保手续。 林口县民政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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