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尹忠
信访部门: 住建局
主题: 拆迁手续
内容: 您好,我家的房子是老房子,买老乡的当时也没考虑过户的事,请问这个影响拆迁吗?因为老乡现在已经联系不上,想过户也找不着他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留言时间: 20170611215713 
回复部门: 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70616090540 
回复内容: 尹忠先生您好:近几年棚户区改造时,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未过户房屋都给予正常补偿,但您需找2名财政开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均可)担保就可以。 
信件状态 已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