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兴林小区
信访部门: 住建局
主题: 广场宏大物业取费和物业费捆绑收费
内容: 我是兴林小区业主 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物业费和取暖费捆绑收费但宏大物业仍不顾国林家明文规定 继续捆绑收费简直是目无王法清政府驱逐此物业
留言时间: 20171101120312 
回复部门: 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71101154658 
回复内容: 兴林小区业主您好:捆绑收费行为的查处不属住建局职责范畴,您可以收集证据,向县物价局举报。  
信件状态 已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