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张金龙
信访部门: 青山镇
主题: 证明家庭关系
内容: 我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房产局需要青山当地居委会开具的家庭关系证明,但是青山当地无居委会村委会,去当地派出所找民警,民警不给开证明,找青山矿留守处也不给开证明,找镇政府也不给开证明,我想知道这事应该归哪个部门管,哪个部门能出证明
留言时间: 20190213112727 
回复部门: 青山镇  
回复时间: 20190619085132 
回复内容: 张先生您好,感谢您对镇政府的信任,首先向您解释。办理继承权登记需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由村委会、社区、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开具的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的家庭户口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所有继承人户口、身份证、或其他证明;原房产证、土地证。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疑问,请咨询青山镇乡建办,联系人陈月飞,联系电话0453 349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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