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刘玉珠
信访部门: 民政局
主题: 请求帮助这个即贫困又残疾的家庭
内容: 林口县刁翎镇东发村陈长河,李忠花(智力缺陷)他家有三个孩子,大的十多岁了,小的二三岁,没有户口,至今没能上学,有没有智力问题不得而知,请求民政部门 帮助上户口,入学,如有智力问题是否能上特殊教育学校,还有他家有没有低保,是否符合低保户,谢谢 我的电话号是15004593658我现人在大庆,或打我哥哥的电话13704638848
留言时间: 20190329084651 
回复部门: 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90410090415 
回复内容: 刘玉珠你好: 关于你反映刁翎镇东发村村民陈长河其家庭贫困未享受低保待遇的问题,答复如下: 陈长河家庭人口5人,妻子李中花,智力缺陷(无残疾证),户籍所在地刁翎镇互利村。陈长河与其3个子女均无户口,因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民政局无法为陈长河及3个子女办理农村低保。 陈长河妻子李中花,户口所在地刁翎镇互利村,和母亲赵玉平户口在一起,户籍人口2人。母亲赵玉平,丧偶,今年64岁,年迈,体弱多病,二女李中花,今年30岁,2人在互利村分得土地16.2亩(包含李中花父亲土地),赵玉平另外还养育子女2人,均有赡养能力。 对李中花与母亲赵玉平家庭收入进行计算:土地收入16.2亩*400元=6480元,2个子女赡养费2400元,家庭总收入8880元,人均年收入4440元。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为人均年收入低于3900元。因此,李中花和其母亲在同一个户口而无法为李中花办理低保。 我们建议陈长河到刁翎镇派出所及其原籍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落户到刁翎镇。然后到刁翎镇政府再为子女落户口。户口迁移之后把李中花的户口也落在陈长河的户口上。户口问题解决之后,向刁翎镇民政办申请农村低保,按照农村低保办理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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