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唐斌
信访部门: 人社局
主题: 施工企业养老费用抵扣的问题
内容: 林口县负责同志 你好!我是牡丹江市博晟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业务员。2015年我公司在贵县做工程期间,按照当时黑龙江省的地方要求,在林口县地方税务局交纳了29218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当时的工程款现在还有一半未结清。现在,我公司在牡丹江市地方税务局交纳的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已开始抵扣。请问,如何办理我公司在贵县交纳的相关抵扣? 谢谢。
留言时间: 20190830151137 
回复部门: 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90916153832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局303室办理相应业务。 
信件状态 已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