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邵琦
信访部门: 民政局
主题: 低保不明原因调低
内容: 本人是林口县古城镇的居民,因前段时间家庭变动,父母离异,发生了户籍改动,发放2月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生活保障时,由原先的300多元每人调低到160多元每人。父母离异后,我与父亲一起生活,本人还在学校进修并无收入,父亲因残疾,只有在每年有限的时间外出打一些零工,无稳定收入,目前每月月均人收入只有低保的160多元是稳定的,因学费负担和其他开销家中负债累累,急需低保的帮助,但是政府部门在没有通知的条件下,毫无原因的将低保降低,这对没有收入的家庭是非常大的打击!非常抱歉在临近新年的这几天打扰您,但这对我们非常重要,望尽快能够给出合理的答复,给出低保降低的原因!万分感谢。
留言时间: 20200123155535 
回复部门: 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00327141757 
回复内容: 邵琦你好,现将你反映的低保调低原因不明情况答复如下: 林口林业局中南区居民邵红春(邵琦的父亲),该户家庭在2004年1月份享受低保待遇至今。经县民政局低保中心调查,邵红春于2019年10月15日离婚,离婚协议中前妻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根据牡民发〔2014〕216号文件,牡丹江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抚养费计算家庭收入”,故此在2020年2月份递减了邵春红的前妻张爱萍,并减发低保金。 处理意见:如果邵红春(邵琦的父亲)无固定收入,可提供残疾证到林口林业局民政局部门提出申请低保金增发,调整后通过社会化发放领取低保金即可。  
信件状态 已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