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小王
信访部门: 自然资源局
主题: 请教房本办理的问题
内容: 领导您好。本人父母所住的房子是二十多年前买的,由于他们没什么文化,没有过户这个概念,所以一直没有过户。近期想要把房子卖掉,才发现房本上不是他们的名字,无法卖房。我们想要联系之前的房主,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原房主已经离世。 实在没办法了,麻烦领导,想请教一下,怎么办才能把房本上的名字变更成父母的名字?
留言时间: 20201114231533 
回复部门: 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 20201123075019 
回复内容: 转移登记需共同申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之规定,卖房人去世的可找到其继承人,办理继承权登记和转移登记合并办理。 
信件状态 已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