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王金荣
信访部门: 自然资源局
主题: 楼房挡光影响正常生活问题
内容: 我居住在铁路医院综合楼4单元402室,2020年4月份左右我家楼房南侧新建了高层,把我家南侧的两个卧室的日照光线遮挡了,每天也就能有10多分钟的阳光照射时间,我母亲84岁了,常年在我家居住,现在因为光照问题屋内温度太低,临时暂住别人家。就是因为挡光了,给我家正常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领导能及时解决我们的挡光问题。
留言时间: 20201126091435 
回复部门: 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 20201225084202 
回复内容: 经林口县自然资源局与林口县鑫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沟通协调,聘请有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日照分析调查,铁路医院综合楼住户代表、林口县鑫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律工作者、林口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三方配合并监督日照分析调查过程,根据有资质的中介公司的测定结果再聘请中介评估公司对赔偿金额进行评估,林口县鑫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赔偿金额评估结果对铁路医院综合楼涉及挡光的住户进行合理赔偿。 
信件状态 已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