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信访部门: 住建局
主题: 取暖
内容: 我是芙蓉苑小区2号楼一单元居民,自从去年十月份开始供暖至今,温度始终未达到标准,本人有视频和图片等相关证据,经多次和供热公司沟通,多个相关部门各沟通未能解决,从去年11月分开始先后自费更换分水器,清洗地热,为窗户胡塑料布依然未能解决问题,本人主动向供热公司申请来人维修和测温,供热公司不给解决问题还提出不缴纳取暖费,不给测量温度,并且停止供暖!我想问温度不达标也得缴纳全额取暖费是什么规定!望回复
留言时间: 20210201120541 
回复部门: 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10219090702 
回复内容: 您好:经住建局供热办协调,由住户交齐取暖费,供热公司开栓供暖。  
信件状态 已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