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吕某
信访部门: 住建局
主题: 投诉供热主管部门不作为
内容: 兴林花园居民多次上访盛烨公司拒收热费问题,主管部门皆回复已解决,实际上未解决。盛烨公司于近日到兴林花园贴催款单,催2021年欠款和2023年欠款。2021年欠款与我无关,我还没买房。2023年热费在11月之前多次去交,盛烨以2021年有欠费为由皆拒收。居民多次上访,主管部门皆回复已解决。但一直没给出2023年热费明确的交费时机。11月份产生了滞纳金。居民主动去交你不收,等产生了滞纳金你来催收,无耻至极。居民该交的热费我们愿意主动去交,但滞纳金是盛烨单方面霸王条款造成,你爱跟谁要跟谁要,与居民无关。在此投诉供热主管部门,不作为,糊弄居民。居民有理由怀疑供热主管部门与盛烨公司有利益往来,为盛烨公司找理由黑老百姓钱大开方便之门。请县政府、县长监督,并且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
留言时间: 20231201231431 
回复部门: 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40117145657 
回复内容: 吕女士您好:经住建局调查了解,林口县兴林花园小区2021年交付使用,因受建筑开发市场大环境影响,开发楼房房屋销售级慢,造成开发单位建设资金短缺,交付使用后,部分未售房源拖欠供热企业取暖费。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俱热条例》规定,未售房源供热费由建设单位纳,2022年新购买的房屋的住户,不承担2021年度的供热费,开发单位拖欠供热企业热费260万元,造成热电公司以没有完成该小区正常验收移交为理由,拒收住户取暖费。县住建局多次协调开发企业和供热企业,确定以开发单位存量楼房抵押给供热企业,做为供热企业热费抵押金,现居民用户已可以正常缴纳供热费,同时对拖欠热费用户减免滞纳金。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信件状态 已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