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信访部门: 住建局
主题: 暖气不热
内容: 县政府的领导您好,我们家的暖气越来越凉,不知道是不是供热公司给停热了。供热公司要求缴清欠费,不然就给限热。欠费问题和我们没有关系呀,不知道县政府管不管?我们想交费的,可是盛烨要求我家交不属于我们的欠款,请问县政府能说理吗?大冷天,拿供热来逼我们交不应该由我们掏的钱,这太过分了吧!希望县政府管管,太冷了,要冻死人了!
留言时间: 20231202230205 
回复部门: 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40117145718 
回复内容: 月女士您好:经住建局调查了解,林口县兴林花园小区2021年交付使用,因受建筑开发市场大环境影响,开发楼房房屋销售级慢,造成开发单位建设资金短缺,交付使用后,部分未售房源拖欠供热企业取暖费。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俱热条例》规定,未售房源供热费由建设单位纳,2022年新购买的房屋的住户,不承担2021年度的供热费,开发单位拖欠供热企业热费260万元,造成热电公司以没有完成该小区正常验收移交为理由,拒收住户取暖费。县住建局多次协调开发企业和供热企业,确定以开发单位存量楼房抵押给供热企业,做为供热企业热费抵押金,现居民用户已可以正常缴纳供热费,同时对拖欠热费用户减免滞纳金。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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