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查阅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特编制本指南。
一、林口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林口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林口镇人民政府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https://www.linkou.gov.cn/
2.“魅力林口镇”微信公众号。
三、林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林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林口县人民民政局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s://www.linkou.gov.cn/mdjlkxrmzf/c105012/zfxxgk_ysq.shtml),填写并提交林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林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林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林口县林口镇兴林大街267号三楼秘书室,邮编:157699)。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林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林口县林口镇兴林大街267号三楼秘书室)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林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林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林口县林口镇兴林大街267号三楼秘书室 邮编:157699
联系电话:0453-5982700
互联网联系方式: lkzmss@163.com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 30-11: 30 13: 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黑公网安备 2310250200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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