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发布时间:2015/04/09浏览次数:1258信息来源:政府办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化财税改革,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求,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较好的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36,80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3.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1,289万元;省返还收入10,808万元;财力性补助收入87,052万元;省专项补助收入51,4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183万元。

全县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78,49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4.1%,比上年下降2.4%。其中:上划收入完成17,20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7.3%,比上年下降22.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1,28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3%,比上年增长5.2%。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07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5.3%。

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实现4,10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7.6%,比上年下降4.4%;

营业税实现2,47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0.6%,比上年下降24.9%;

企业所得税实现1,52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7%,比上年下降47.7%;

个人所得税实现50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1.6%,比上年下降43.7%;

资源税实现31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2.6%,比上年增长8.4%;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现92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6.7%,比上年下降18.5%;

房产税实现52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6%,比上年下降21%;

印花税实现63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2.6%,比上年增长10.8%;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现75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5%,比上年下降21.4 %;

土地增值税实现1,18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9%,比上年增长8%,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增值税清算退库329万元;

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实现84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2.1%,比上年增长45.9%;

耕地占用税实现6,67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15%;

契税实现1,53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8.6%,比上年下降8%;

烟叶税实现2,00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35.1%;

专项收入1,61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4.7%,比上年增长122%;

行政性收费收入4,17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4.3%,比上年下降39.4%;

罚没收入2,89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26.6%,与上年持平;

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实现9,87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11.1%;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实现18,42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4%,比上年增长170.6%。

(二)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支出211,91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1%,比上年增长4.2%。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3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

公共安全支出10,26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教育支出31,82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科学技术支出1,60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9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8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医疗卫生支出24,25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环境保护支出3,83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16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1%;

农林水事务支出42,33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1%;

交通运输支出4,33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6,70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8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2%;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86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住房保障事务支出13,54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3,48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基金预算支出12,93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县当年财政总收入完成236,804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12,910万元(上解支出9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880万元,净结余14万元。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一)加大增收挖潜力度,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全县财税部门克服税源短缺、企业效益下滑和行政性收费减免等减收因素影响,通过落实税收协控联管和深化“收支两条线”等手段,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1亿元,剔除一次性减收1.3亿元因素影响,同比增长17%。一是加强税收综合分析。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国税和地税部门及时跟踪企业经营变化,科学制定收入组织预案,认真落实收入调控措施,剔除同期一次性税收因素,全年实现税收比上年度增长4.4%。二是规范税源税种管理。加强房地产、重点工程、企业厂房建设等项目的营业税管理。对重点工贸企业开展辅导式检查,加强企业股权转让、厂房转让的税收征管,全县纳税百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实现税收2.2亿元。三是优化税收收入结构。进一步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夯实税源基础,地方小税种税收全年实现3,650万元,努力提高地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四是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全县各项目主管部门严把财政资金拨付关,将项目完税凭证作为拨款的审核要件,确保了基本建设项目税收不流失;财政、人民银行牵头建立县乡护税网络,按月将纳税户纳税情况反馈各乡镇,协助乡镇挖掘增收潜力。五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通过依法清理收费项目、推进非税票证电子化管理、组织执收执罚单位收入检查、加强闲置国有资产处置等措施,全县非税收入完成3.7亿元,同比增长28%。

    (二)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支出结构更加优化。围绕保民生、保运转的基本要求,财政部门集中财力保障各项民生事业支出,努力提高人民生活福祉水平。一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标准。增加支出4,230万元,津补贴发放水平达到省定标准上限,年人均津贴提高3,600元。增加支出260万元,热费补贴人均提高80元。二是支持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8,117万元,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和优抚对象待遇。筹措资金1,550万元,支持新增城镇就业1,701人,支持下岗失业人员34人再就业。筹措资金2,355万元,支持扩大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三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筹措资金1,772万元,保障农村义务教育运转经费需求。筹措资金1,663万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筹措资金525万元,支持乡镇学校开展标准化建设。筹措资金295万元,支持农村中小学维修改造。四是支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筹措资金7,082万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筹措资金1,111万元,支持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措资金7,292万元,支持新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六是支持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县级匹配2,306万元,推动了全县公路建设。拨付奖补资金555万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县级投入市政建设资金8,571万元,支持东街立交桥改造、南山东侧教堂广场退建还绿、北山生态污水治理等利民项目资金需求。

(三)加大支出管控力度,管理水平稳步提升。财政部门立足本职工作,坚持在改革中破解难题,在创新中谋求发展,积极拓展财政改革的广度与深度,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一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办法,2014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压减17.7%。制定差旅费报销及补助标准,加大招待费支出管控力度,压缩办公成本。二是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县直所有单位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执行年度预算,2014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在去年基础上压缩15%。四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审查各类工程项目27个,评审金额24,712万元,审减4,693万元,审减率达19%,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大幅提升。五是强化财政监管。对财政扶贫资金、部分乡镇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全县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会计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节约资金174万元,节约率达7.3%。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甄别清理,降低逾期债务比重,为我县今后向省申请发行政府债券打好基础。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债务余额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四)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想尽办法调度争取资金,支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培植财源、涵养税源,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指导企业申报项目。加强企业财务指导培训,帮助企业做好项目申报、融资贷款等基础工作,全年争取上级产业类项目扶持资金2,507万元,提升了企业技改创新能力。二是支持招商引资工作。筹措资金1,424万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支持重大项目谋划包装和国内外大型招商引资等经贸活动。三是加大骨干项目投入。投入振西工业园道路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资金8,216万元,整理土地35公顷,完成园区内4公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857万元,加快丰源轻钙、浩晟食品等企业项目建设。四是拓宽企业融资瓶颈。出资320万元,争取牡丹江市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平台贷款额度3,200万元。通过工信局为企业提供周转金4,600万元,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紧张难题。五是发挥项目投资拉动作用。向省财政厅拆借资金3.76亿元,通过政府融资平台融入资金1.8 亿元,保证了我县各项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加快基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激活了经济发展活力,增加了建筑营业税纳税额度。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大力支持、有效监督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全国经济形势影响,年初预算财政总收入未完成,主要是我县主导产业煤炭、房地产等行业销售大幅度下降,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都未能实现年初目标。二是财源结构单一,目前还未形成有力的财源支柱,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能力还不强。三是财政经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利用财政杠杆推动市场手段和作用还需加强,收入增长还不能完全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四是财政改革不确定因素增加,结构性减税等政策的影响较大,地方财政很难把握财政经济形势。

三、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省、市对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15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努力培植财源,挖掘增收潜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主要收支指标安排如下:

(一)全县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185,66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100万元;返还性补助收入10,342万元;财力性补助收入57,7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894万元;预计省专项资金补助收入41,560万元。

全县全口径财政收入预计68,960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7%(按市统计口径剔除上年度一次性因素,下同);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52,100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5%。基金预算收入预计6,848万元,比上年下降32.1%。

全县公共财政支出184,82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1%。其中:当年财力安排119,375万元,预计省专项补助41,560万元;上年结转本年支出23,894万元。上解支出83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1,630万元(含上年结转4782万元)。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预计173,61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051万元;返还性补助、各项财力性补助收入109,66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880万元,净结余14万元。

县本级财政预算支出173,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28万元,比上年预算降低19.8%;公共安全支出9,151万元,比上年预算降低19.1%;教育支出31,15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8%;科学技术支出65万元,剔除上年省专项、一次性项目支出因素,比上年预算增长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14万元,剔除上年博物馆建设项目支出因素,比上年预算降低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51万元,增长27.1%;医疗卫生支出30,6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2.7%;节能环保支出8,2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8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0.2%;住房保障支出6,96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4.4%;农林水事务支出20,356万元,剔除上年一次性项目支出因素,比上年预算降低8.2%;交通运输支出4,1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6.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330万元,剔除上年招商引资兑现优惠政策、工业园区征地支出因素,比上年预算增长2.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1.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868万元,剔除上年省专项、一次性项目支出因素,比上年预算降低31.9%;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958万元,剔除上年省专项、一次性项目支出因素,与上年基本持平。

按照《预算法》和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全县及县本级预算安排收支平衡。乡镇级财政预算的收支项目由各乡镇自行安排。

四、2015年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2015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预算目标,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编制财政预算。一是加强收入编制预测分析。合理测算地方税收和非税收入,将上级财政补助及各部门预计争取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年初预算,把收入打足,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

二是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对已开工项目资金需求进行合理测算,将项目支出需求纳入部门预算,不敞口袋。三是推进预算公开透明。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各单位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公开。四是强化预算约束刚性。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对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不再增加当年支出。五是加强预算支出编制前期监管。对各单位支出需求要据实进行核定,并加强支出用途监管,确保资金使用不违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一是做实地方财政收入。严格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严禁采取虚收、空转等方式违规增加收入。二是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加强与国、地税纳税信息衔接,及时分析税收增减变动原因,重点做好对销售与税收不匹配、纳税行为不正常企业的梳理监管,对建设项目中有政府性专项资金拨付的企业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三是抓好零星税源征管。对车船使用税等零散税源实行委托代征,做到“抓大不放小”,堵塞征收漏洞。四是加强税收政策管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及时清理与企业缴纳税收的财政支出政策。严格减免税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和遏制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全面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加强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加大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继续落实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大豆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及时拨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继续开展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继续跟进公立医院药品改革。合理测算公立医院的资金需求,及时拨付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应。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县本级新增匹配资金6,000万元,确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公共卫生服务、企业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等保障标准落实到位。五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待遇。县本级新增支出5,000万元,保障职工调资、住房公积金提高补助比例、职称工资兑现等工资性支出政策落实到位。六是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创新机制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利用国开行贷款、积极开展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盘活存量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四)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操作流程,逐步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建立健全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财政资金支付安全。二是做好税制改革准备工作。国、地税做好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的税收征管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做好将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相关工作。四是启动部门预算中期规划工作。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争取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五是加快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探索绩效目标管理方法,扩大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六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健全债务扎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债务预算管理,严控新增债务,严禁违规担保或以BT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扩大PPP模式效应,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财政同步监督。将同步监督融入到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使用、绩效考核等环节,切实发挥资金使用监管职能作用。二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将评审工作重点由事后评审转移到事前论证、事中监管上来,节约财政资金。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预算,无预算不审批。严格政府采购招投标操作程序,严禁以工程项目为名擅自采购和以赊购等方式逃避集中采购行为。四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加大对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坚决防止“跑冒滴漏”,保证财政资金安全。五是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财经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一经发现,对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经办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015年一般预算收支总表

林口县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本级收入合计 52,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728
二、转移性收入 109,667 二、外交支出 0
    三、国防支出 0
    四、公共安全支出 9,151
    五、教育支出 31,237
    六、科学技术支出 65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595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318
    九、医疗卫生支出 30,606
    十、节能环保支出 8,215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0,766
    十二、农林水支出 24,64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15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4,33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182
    十六、金融支出 11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868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7,044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958
    二十二、预备费 1,000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0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832
       
       
本年收入合计 161,767 本年支出合计 185,661.00
上年结转 23,894 结转下年  
       
       
                  185,661                    185,661.00

 

2015年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林口县     单位:万元

                         

                         

         

本年预算

         

本年预算

一、农网还贷资金收入   一、教育支出  
二、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入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三、港口建设费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4
四、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四、节能环保支出  
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8 五、城乡社区支出 9,799
六、旅游发展基金收入   六、农林水支出 144
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   七、交通运输支出  
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八、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17
九、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收入   九、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十、其他支出 648
十一、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100    
十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1,300    
十三、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十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5,200    
十五、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十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200    
十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40    
十八、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      
十九、国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支出合计 10,762
二十、车辆通行费      
二十一、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二十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   转移性支出  
二十三、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调出资金 868
        年终结余  
       
       
       
       
       
       
收入合计 6,848    
转移性收入      
    上年结余收入 4782    
       

收入总计

11,630

支出总计

11,630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林口县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数

2014年预算数

 

 

1630 1720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360 37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70 135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00 1200  
   公务用车购置 70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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