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局办理程序
时间: 2015/07/06 来源: 人社局 点击数:8122

    一、事项名称:林口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收缴发放稽核
    二、设定依据:1、牡政发[1995]30号文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牡丹江市经费自筹和财政部分供款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三、申请条件:本县区域内经费自筹和财政部分供款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四、办理材料:
    1、已纳入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提供有关成立证件(包括县编委成立批文,法人登记或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户名、本单位人员基础档案材料),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份,征缴股受理、主管局长复核,综合审计股稽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2、调资、核定缴费基数单位应提供的文件、证明和资料、人事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兑现工资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及在职、离退休工资表
    五、办理地点:林口县公共服务中心(林口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局217室、218室)
    六、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0453-3528975
    八、办理流程:

    [办事名称]:个人账户(个人缴费)一次性支付办理流程
    [办理科室]:征缴股
    [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表》;
    2、《个人账户(个人缴费)一次性支付申请表》;
    3、身份证件;
    4、出国定居人员,提供出国证明及户口注销证明;
    5、死亡人员,提供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火化证明;
    [办理程序]:单位申报→征缴股受理→审计稽核股审核→局长审批→财务股复核无误后执行
    [办理依据]:《社会保险法》、《牡丹江市经费自筹和财政部分供款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实施

    [办事名称]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业务流程
    [办理科室]:征缴股
    [所需材料]:
    1、在职人员工资表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表;
    2、人员增减变动手续如干部调动介绍信、落编通知书等;
    3、缴费基数增减变动手续如工资介绍信、工资增资批件(表)等;
    4、填写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核定表;
    [办理程序]:单位申报→征缴股受理→审计稽核股审核→局长审批→财务股复核无误后执行
    [办理依据]:《社会保险法》、《牡丹江市经费自筹和财政部分供款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办事名称]:参保单位养老金发放业务流程
    [办理科室]:拨付股
    [所需材料]:
    1、参保单位报送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申请发放表;
    2、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动手续如新增退休人员审批表、死亡火化收据等;
    3、养老金变动手续如离退休养老金增资批件(表)等;
    4、填写参保单位离退休养老金待遇审核表;
    [办理程序]:拨付股经办→审计稽核股审核→局长审批→财务股复核无误后执行
    [办理依据]:《社会保险法》、《牡丹江市经费自筹和财政部分供款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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