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道路运输管理站办事指南
时间: 2015/07/15 来源: 交通局 点击数:18924

    一、事项名称:申请办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二、设定依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22、23及25条规定。

    三、办理材料:填写《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机动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登记证书、技术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燃油消耗达标等内容;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四、申请条件: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办理流程:当事人申请—资料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实质审查—作出是否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承诺投入运输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六、办理时间: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点:林口县道路运输管理站运政服务大厅。

    八、联系电话:359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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