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林口县公共财政收支决算信息公开
时间: 2015/09/06 来源: 财政局 点击数:6556

林口县2014年财政总决算报告

 

牡丹江市财政局:

    2014年,全县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化财税改革,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求,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较好的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实现了收支平衡。

    全县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78,49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4.1%,比上年下降2.4%。其中:上划收入完成17,20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7.3%,比上年下降22.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1,28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3%,比上年增长5.2%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07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5.3%

    全县公共财政支出211,91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1%,比上年增长4.2%。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3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

    公共安全支出10,26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教育支出31,82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科学技术支出1,60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9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8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医疗卫生支出24,25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环境保护支出3,83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16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1%

    农林水事务支出42,33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1%

    交通运输支出4,33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6,70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8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2%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86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住房保障事务支出13,54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3,48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基金预算支出12,93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县当年财政总收入完成236,804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12,910万元(上解支出9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880万元,净结余14万元。

    2014年,全县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财,狠抓增收节支,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加大增收挖潜力度,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全县财税部门克服税源短缺、企业效益下滑和行政性收费减免等减收因素影响,通过落实税收协控联管和深化收支两条线等手段,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1亿元,剔除一次性减收1.3亿元因素影响,同比增长17%。一是加强税收综合分析。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国税和地税部门及时跟踪企业经营变化,科学制定收入组织预案,认真落实收入调控措施,剔除同期一次性税收因素,全年实现税收比上年度增长4.4%。二是规范税源税种管理。加强房地产、重点工程、企业厂房建设等项目的营业税管理。对重点工贸企业开展辅导式检查,加强企业股权转让、厂房转让的税收征管,全县纳税百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实现税收2.2亿元。三是优化税收收入结构。进一步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夯实税源基础,地方小税种税收全年实现3,650万元,努力提高地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四是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全县各项目主管部门严把财政资金拨付关,将项目完税凭证作为拨款的审核要件,确保了基本建设项目税收不流失;财政、人民银行牵头建立县乡护税网络,按月将纳税户纳税情况反馈各乡镇,协助乡镇挖掘增收潜力。五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通过依法清理收费项目、推进非税票证电子化管理、组织执收执罚单位收入检查、加强闲置国有资产处置等措施,全县非税收入完成3.7亿元,同比增长28%

    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支出结构更加优化。围绕保民生、保运转的基本要求,财政部门集中财力保障各项民生事业支出,努力提高人民生活福祉水平。一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标准。增加支出4,230万元,津补贴发放水平达到省定标准上限,年人均津贴提高3,600元。增加支出260万元,热费补贴人均提高80元。二是支持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8,117万元,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和优抚对象待遇。筹措资金1,550万元,支持新增城镇就业1,701人,支持下岗失业人员34人再就业。筹措资金2,355万元,支持扩大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三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筹措资金1,772万元,保障农村义务教育运转经费需求。筹措资金1,663万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筹措资金525万元,支持乡镇学校开展标准化建设。筹措资金295万元,支持农村中小学维修改造。四是支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筹措资金7,082万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筹措资金1,111万元,支持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措资金7,292万元,支持新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六是支持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县级匹配2,306万元,推动了全县公路建设。拨付奖补资金555万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县级投入市政建设资金8,571万元,支持东街立交桥改造、南山东侧教堂广场退建还绿、北山生态污水治理等利民项目资金需求。

    2015年林口县的预算收支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web_2014年度林口县公共财政收入决算录入表.xls

   web_2014年度林口县公共财政支出决算功能分类录入表.xls

   web_2014年度林口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录入表.xls

    Web_20151102203545.doc

林口县2014年财政总决算报告

 

牡丹江市财政局:

    2014年,全县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化财税改革,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求,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较好的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实现了收支平衡。

    全县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78,49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4.1%,比上年下降2.4%。其中:上划收入完成17,20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7.3%,比上年下降22.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1,28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3%,比上年增长5.2%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07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5.3%

    全县公共财政支出211,91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1%,比上年增长4.2%。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3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

    公共安全支出10,26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教育支出31,82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科学技术支出1,60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9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8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医疗卫生支出24,25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环境保护支出3,83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16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1%

    农林水事务支出42,33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1%

    交通运输支出4,33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6,70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8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2%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86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住房保障事务支出13,54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3,48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

    基金预算支出12,93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县当年财政总收入完成236,804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12,910万元(上解支出9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880万元,净结余14万元。

    2014年,全县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财,狠抓增收节支,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加大增收挖潜力度,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全县财税部门克服税源短缺、企业效益下滑和行政性收费减免等减收因素影响,通过落实税收协控联管和深化收支两条线等手段,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1亿元,剔除一次性减收1.3亿元因素影响,同比增长17%。一是加强税收综合分析。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国税和地税部门及时跟踪企业经营变化,科学制定收入组织预案,认真落实收入调控措施,剔除同期一次性税收因素,全年实现税收比上年度增长4.4%。二是规范税源税种管理。加强房地产、重点工程、企业厂房建设等项目的营业税管理。对重点工贸企业开展辅导式检查,加强企业股权转让、厂房转让的税收征管,全县纳税百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实现税收2.2亿元。三是优化税收收入结构。进一步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夯实税源基础,地方小税种税收全年实现3,650万元,努力提高地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四是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全县各项目主管部门严把财政资金拨付关,将项目完税凭证作为拨款的审核要件,确保了基本建设项目税收不流失;财政、人民银行牵头建立县乡护税网络,按月将纳税户纳税情况反馈各乡镇,协助乡镇挖掘增收潜力。五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通过依法清理收费项目、推进非税票证电子化管理、组织执收执罚单位收入检查、加强闲置国有资产处置等措施,全县非税收入完成3.7亿元,同比增长28%

    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支出结构更加优化。围绕保民生、保运转的基本要求,财政部门集中财力保障各项民生事业支出,努力提高人民生活福祉水平。一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标准。增加支出4,230万元,津补贴发放水平达到省定标准上限,年人均津贴提高3,600元。增加支出260万元,热费补贴人均提高80元。二是支持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8,117万元,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和优抚对象待遇。筹措资金1,550万元,支持新增城镇就业1,701人,支持下岗失业人员34人再就业。筹措资金2,355万元,支持扩大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三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筹措资金1,772万元,保障农村义务教育运转经费需求。筹措资金1,663万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筹措资金525万元,支持乡镇学校开展标准化建设。筹措资金295万元,支持农村中小学维修改造。四是支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筹措资金7,082万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筹措资金1,111万元,支持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措资金7,292万元,支持新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六是支持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县级匹配2,306万元,推动了全县公路建设。拨付奖补资金555万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县级投入市政建设资金8,571万元,支持东街立交桥改造、南山东侧教堂广场退建还绿、北山生态污水治理等利民项目资金需求。

    2015年林口县的预算收支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web_2014年度林口县公共财政收入决算录入表.xls

   web_2014年度林口县公共财政支出决算功能分类录入表.xls

   web_2014年度林口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录入表.xls

    Web_2015110220354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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