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监管全覆盖
时间: 2016/09/26 来源: 卫计局 点击数:660

    近日,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10月底前对全省所有提供中药饮片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任何死角,同时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予以复核检查。

    检查范围

    全省所有提供中药饮片服务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类门诊部和诊所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其中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检查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检查辖区内二级医疗机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检查辖区内三级医疗机构。
 
    检查内容

    包括明确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责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将中药饮片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疗机构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加价率控制在25%以内的政策规定;严格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储存管理,切实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保管等质量管理,完善采购、验收、储存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保证中药饮片质量;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调剂质量,加强中药饮片调剂管理,建立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严格处方审核和调剂复核,严控调剂误差。

    同时加强中药饮片煎煮管理,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和辅助用具,完善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严格煎药的质量控制和监测,提高中药饮片煎煮质量;规范中药饮片代加工、配送等服务,对医疗机构为方便人民群众所采取的委托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等单位进行中药煎煮、配送等服务进行规范管理,切实保障药品安全和质量,维护患者权益;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内容书写要字迹清楚,名称书写规范,加强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等各环节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建立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切实加强中药饮片临床应用管理,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合理使用。

 
    通知明确,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将对专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问题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重大项目遴选和安排等将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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