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10/13浏览次数:516信息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县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划、制度、办法。指导乡镇机关后勤接待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县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用房的调配、改造、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产权、产藉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政策制定县直机关房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县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事业经费支出和公共部分国有资产管理。
(四)负责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驾驶证和车辆牌证年检管理以及定点维修等工作。负责局内干部岗位培训及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
(五)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中心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生活服务、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勤务工作,协助配合有关单位接待市以上国家机关在我县召开的会议和我县召开的重要会议,统一管理机关接待服务用车。
(七)负责安排接待市级以上国家机关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国内重要企业财团、知名人士,配合有关部门安排接待外国官方团组、重要外宾、港澳台知名人士;负责县党政代表团及重要经贸考察团出访国内各城市的食宿接待安排工作。
(八)负责副处级以上领导同志的办公及生活服务工作、处级离(退)休干部的生活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党建、干部人事劳资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后勤接待管理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机关事务管理局设五个内设机构:接待办、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办公室、财务室、安全保卫股。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一个预算单位——林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5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 表)
3、《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4、《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07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表》(财决08-1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11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2015年度全口径收入1,244.23万元,支出1,244.23万元,收支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关于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2015年度全口径收入1,244.23万元,支出1,244.23万元,收支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职能。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2015年全口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46.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4.38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

对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林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年度全口径收入。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年度全口径支出。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指年度全口径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web_20161013161921.xls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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