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 (四)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五)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六)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七)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八)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 (九)负责全县地质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国土资源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保护股、地籍管理股(土地利用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执法监察股。下设五个派出机构乡镇国土所(古城镇、莲花镇、刁翎镇、林口镇、柳树镇) 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54人,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国土资源局2015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国土资源局本级预算单位和所属土地整理中心1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第二部分 2015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林口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收入总计5095.02万元,较上年增加3909.96万元,原因:收入较上年增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收入。 2015年支出总计5095.02万元 ,较上年增加3909.96万元,原因:支出较上年增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表说明 2015年本年合计5095.02万元。原因同上。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合计5095.02万元。原因同上。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184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248.04万元。原因同上。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林口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4.99万元,较上年增加1.58万元。原因:2015年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全省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对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82万元,比2014年增加5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通用设备支出50.89万元、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29.1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林口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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