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秩序,深入开展价格政务公开和实施阳光收费,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增加收费管理的透明度,有效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对全县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在林口县允许继续收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汇编成《林口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向社会公布,各执收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此目录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此后发生的收费项目标准有调整和变动时,按新文件执行。新增加和调整收费项目标准时,需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收费。
此目录内容如有不准确和遗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如有差错以有效文件规定内容为准。目录内容由县发展改革和物价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林口县发展改革和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
执收
部门 |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单位 |
收据依据 |
备 注 |
司
法
部
门 |
1 |
公
证
费
︵
限
于
行
政
机
关
︶ |
证
明
法
律
行
为
|
证明合同、协议: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
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
0.3% |
标的额 |
黑价联字(1999)59号
黑价联(2012)47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黑价联(2013)78号 |
|
50万元零1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0.25% |
500万元零1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
0.2% |
1000万零1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
0.15% |
2000万零1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 |
0.1% |
5000万零1元至1亿元的部分 |
0.05% |
1亿元零1元以上部分 |
0.01% |
执收
部门 |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单位 |
收据依据 |
备 注 |
司
法
部
门 |
1 |
公
证
费
︵
限
于
行
政
机
关
︶ |
证
明
法
律
行
为
|
证
明
其
他
经
济
合
同 |
标的额在2万元以下的最低收取200元 |
1% |
标的额 |
黑价联字(1999)59号
黑价联(2012)47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黑价联(2013)78号 |
|
2万零1元至5万元的部分 |
0.8% |
5万零1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0.6% |
10万零1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0.5% |
50万零1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
0.4% |
100万零1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
0.3% |
200万零1元至300万元的部分 |
0.2% |
300万零1元至400万元的部分 |
0.1% |
400万零1元以上部分 |
0.05% |
执收
部门 |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单位 |
收据依据 |
备 注 |
司
法
部
门 |
1 |
公
证
费
︵
限
于
行
政
机
关
︶ |
证
明
法
律
行
为
|
证
明
法
律
关
系
|
生父母共同送养 |
300-480元 |
每件 |
黑价联字(1999)59号
黑价联(2012)47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黑价联(2013)78号 |
|
生父母单方送养 |
500-700元 |
其他监护人送养 |
600-800元 |
解除收养关系 |
400-500元 |
认领亲子 |
500元 |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
按受益额的0.1%-1.2%收取 |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 |
50-80元 |
证明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资信等其它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300-500元 |
证明签名、印章属实、复印本、译本、节本、副本与原本相符 |
100-200元 |
执收
部门 |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单位 |
收据依据 |
备 注 |
司
法
部
门 |
1 |
公
证
费
︵
限
于
行
政
机
关
︶ |
证
明
有
法
律
意
义
的
事
实 |
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
200-400元 |
每件 |
黑价联字(1999)59号
黑价联(2012)47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黑价联(2013)78号 |
|
办理证据保全 |
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 |
100-200元 |
音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
500-800元 |
对物品保全 |
不动产 |
500-1000元 |
其它物证保全 |
200-400元 |
侵害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
500-800元 |
制作票据拒绝证书 |
400元 |
执收
部门 |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单位 |
收据依据 |
备 注 |
司
法
部
门 |
1 |
公
证
费
︵
限
于
行
政
机
关
︶
|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文书 |
500元 |
每件 |
黑价联字(1999)59号
黑价联(2012)47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黑价联(2013)78号 |
|
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
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它法律文书 |
300-500元 |
自然人(公民)办理委托书、声明书、
承诺书 |
涉及人身权益的100-200元 |
涉及财产关系的200-400元 |
提存公正 |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 |
标的额 |
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
按债务总额0.3%收取 |
债务总额 |
|
遗
嘱
公
证
收
费 |
办理遗嘱公证及其它相关事项 |
遗嘱公证 |
200-400元 |
每件 |
保管遗嘱 |
50元 |
每件/每年 |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清
点
遗
产 |
经公证遗嘱的遗产清点 |
200-600元 |
每件 |
|
未经公证的遗产清点 |
300-700元 |
保管遗产 |
按标的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 |
标的额 |
其它报关费由保管人另行支付 |
确认遗嘱的效力 |
300-700元 |
每件 |
|
|
|
|
|
|
|
|
|
|
|
|
执收
部门 |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单位 |
收据依据 |
备 注 |
司
法
部
门 |
1 |
公
证
费
︵
限
于
行
政
机
关
︶ |
证明
对财
产的
清点、
清算、
评估
和估
损 |
公民家庭财产清点 |
按标的额2%收取 |
每件 |
黑价联字(1999)59号
黑价联(2012)47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黑价联(2013)78号 |
最低400元 |
企业或其它组织财产清点 |
按标的额0.5%收取 |
最低1000元 |
财产清算 |
按标的额0.5%收取 |
最低1000元 |
财产评估 |
按标的额0.8%收取 |
最低1500元 |
财产估损 |
按标的额0.5%收取 |
最低1000元 |
开奖、
抽奖
评奖、
拍卖
及其
他现
场公
证 |
涉及社会公益活动的 |
300-800元 |
|
涉及商业活动的 |
1000-3000元 |
其他现场活动的 |
800-2000元 |
进行拍卖活动的 |
按标的额0.3%收取 |
标的额 |
最低收费800元 |
执收
部门 |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单位 |
收据依据 |
备 注 |
司
法
部
门 |
1 |
公
证
费
︵
限
于
行
政
机
关
︶
|
招标、投标、证明股份公司成立、股东
大会、董事会决议等公证事项 |
招
标
、
投
标 |
标的额100万元以下 |
0.5% |
每件/
标的额 |
黑价联字(1999)59号
黑价联(2012)47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黑价联(2013)78号 |
最低收取500元 |
标的额100万元以下至
500万元 |
0.3% |
|
标的额500万元以下 |
0.1% |
股份公司成立、股东大会、懂事会议事项 |
每次收费2000-5000元 |
每次 |
证明公司股票发行 |
按0.3%收取 |
每件 |
农村的批量合同、土地承包、劳务、九年义
务教育 |
20-50元 |
公证
事项
相关
收费 |
保管文书 |
80元 |
每件/年 |
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
抵押登记 |
3% |
标的额 |
最低200元 |
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 |
200元-400元 |
每项 |
|
代办认证事项 |
50元 |
执收
部门 |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单位 |
收据依据 |
备 注 |
司
法
部
门 |
1 |
公
证
费
︵
限
于
行
政
机
关
︶
|
公
证
事
项
相
关
收
费 |
代拟法律文书 |
50元-200元 |
每份 |
黑价联字(1999)59号
黑价联(2012)47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黑价联(2013)78号 |
|
修改法律文书 |
20元-50元 |
解
答
法
律
咨
询 |
涉及商业性财产关系 |
20元-100元 |
每件 |
计时收费 |
10元-50元 |
每小时 |
参与企业谈判、协商收费 |
最低500元 |
|
常年法律顾问协商收费 |
依
法
办
理
的
其
它
法
律
事
物 |
不涉及财产关系 |
100元-200元 |
每件 |
|
涉及财产关系 |
加倍收费 |
查无档案记载公证 |
100元-200元 |
上门受理公证 |
50元-100元 |
公证档案查询 |
30元-50元 |
译文、
公证
书副
本 |
译文公证书 |
30元-50元 |
公证书副本 |
不附译文 |
15元 |
附译文 |
30元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