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林口县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运作,顺利完成新农合机构和人员移交工作,新农合人员整体划转到医保局并组建林口县社会医疗保险局。 林口县人社局成立了城乡居民异地药费发放大厅,即异地药费统一到发放大厅报销录入,报销模式同现医疗保险局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报销模式一样,做到药费集中录入,统一管理,保证药费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一家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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