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口县2017年第二批产业扶贫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30浏览次数:4998信息来源:农委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扶组字〔2015〕1号)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使用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政扶组办联字〔2015〕6号)及《关于切实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补充通知》(黑政扶组办联字〔2016〕3号)要求,经县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涉及到的乡镇及相关村召开专题会议商议,乡镇申报,县扶贫办审核和县政府批准,现将我县2017年第二批扶贫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林口县2017年第二批产业扶贫项目。
    二、项目建设主体及地点:主体为乡镇政府或项目实施村,地点为项目实施所在村或所在地。
    三、实施期限:2017年9月—2018年9月。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 朱家镇在牛心村等村发展沙棘种植项目。种植沙棘1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0万元。项目负责人为朱家镇党委书记、镇长。
    2. 三道通镇在江东村等村实施沙棘种植项目。种植沙棘15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5万元。在四道村等村实施平贝种植项目,种植平贝21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1万元。项目负责人为三道通镇党委书记、镇长。
    3. 柳树镇在柳树村实施平贝种植项目。种植平贝3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项目负责人为柳树镇党委书记、镇长。
    4. 古城镇在镇内桥北海华大鹅养殖合作社实施大鹅养植项目。养殖大鹅50000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项目负责人为古城镇党委书记、镇长。
    5. 林口镇在六合村实施平贝种植项目,种植平贝1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0万元。项目负责人为林口镇党委书记、镇长。
    五、项目效益分析及预期目标:
    经济效益分析:沙棘种植项目,进入盛果期后,平均每棵树可产果20斤。按每亩栽种沙棘100株,每斤按市场价2.4元计算,亩收益可达4800元,纯收入可达近3000元/亩。中草药种植项目,取得收益后,每亩纯收入年均可达到8000—9000元。大鹅养殖项目,扣除成本后,每只鹅净收益约20元。以上项目,有的是贫困户直接参与种植,直接受益。有的是以镇政府为主体实施扶贫项目,项目取得收益后用来扶持全镇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可调动贫困户的脱贫积极性,极大地增强贫困户的造血功能,带动更多的贫困户脱贫致富。同时,还可有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更好地巩固脱贫成效
社会效益分析:沙棘种植项目的实施可防风固沙,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整个扶贫项目的实施可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六、项目投资:
以上5个乡镇产业扶贫项目,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36万元。
监管部门:林口县扶贫办、林口县财政局。
举报电话:0453—3528063、0453—3533091
特此公告。

                                                          林口县扶贫办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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