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2016年财政总决算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13浏览次数:7761信息来源:财政局

林口县2016年财政总决算报告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74,53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9%,剔除置换一般债券收入,比上年增长4.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3,205万元;省返还收入11,002万元;财力性补助收入104,266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81,33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7,906万元;调入资金4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404万元。全县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59,91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8.8%,比上年增长1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3,20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5.9%,比上年增长5.5%。全县当年财政总支出完成258,964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35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4.2%,比上年增长4.9%;专项上解支出1,67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93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5,57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基金预算总收入实现10,001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3,86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5.5%,比上年增长6.8%;上级补助收入4,5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8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07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64.8%,调出资金42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5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97,36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9,40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5,196万元;上年结余22,76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2,35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004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16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限额为9.59亿元。截至2016年年末,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8.8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8.59亿元;政府负有担保、救助责任的债务0.24亿元。

(五)盘活存量资金情况。根据上级部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通过调整用途、收回预算等方式,全县共盘活存量资金794.7万元,统筹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支出。

二、2016年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征管,确保收入增长一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加大对重点行业及骨干企业税源的监控力,保证了税款均衡入库,全县纳税50万元以上企业实现税收1.79亿元。二是推进综合治税。进一步完善了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税收征管体系,有效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契税、资源税、印花税实现2,118万元,同比增长32.8%。三是圆满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国地税及时交接建筑、房地产、金融等行业税收档案信息准确把握“营改增”关键节点,加大房地产、建筑业税收征管力度,清理入库税款2,593万元。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完成非税收入系统升级,坚持以票管收,2016年非税收入完成1.9亿元

    (二)把握机遇,积极争取资金一是争取转移支付资金。把握国家增加革命老区扶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政策时机,新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7,737万元。二是争取专项资金。紧盯上级政策动向,引导各行业、有关企业挖掘优势,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2016年累计争取民生保障、农林水事业发展、薄弱学校改造等专项资金8.1亿元三是争取政府债券资金。主动向省财政厅反映我县偿债压力,积极跟踪置换债券发行进度和额度分配情况,2016年共争取到政府债券资金1.79亿元,其中:债券置换资金0.59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2亿元。

(三)优化支出,不断改善民生。一是及时兑现调资等政策性支出增加支5,818万元,兑现乡镇工作人员补贴、警衔津贴等调资政策,补发了县直机关和参公单位人员车改补贴。二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规范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全年累计通过“一卡通”发放涉农补贴3.6亿元。安排扶贫发展资金900万元,大力扶持马铃薯、滑子蘑、红树莓、北药等特色产业。投入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1,110万元,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94万元,进一步改善了乡村面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2.6亿元,提高企业养老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全县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障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实现财政足额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人均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330元提高到月人均4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165元提高到月人均22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2,900元提高到年人均3,200元。四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争取薄改专项资金1,423万元,本级安排资金560万元,改造校舍12,000平方米,加固维修校舍3,600平方米。五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资金6,480万元,支持仁和小区、铁北棚户区、鑫盛小区等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

(四)聚焦重点,支持项目建设。一是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投入资金4,945万元支持园林绿化、镇内道路等市政项目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能力。二是加大对干线公路建设的投入。投入资金4,999万元支持湖水到莲花公路改扩建、方虎公路林口段建设,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三是加大对莲花新镇建设的投入。入资金1,965万元支持莲花新镇基础设施建设及莲花中心小学扩建工程,付清了新镇建设工程款,改善了莲花新镇的办学条件。四是加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政策兑现力度。入资金2,616万元入股小莲花水电站,加快了项目建设速度;投入资金2,016万元支持了鑫城国际、盛德车业等企业转型升级。

(五)加强管理,创新体制机制。一是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结余结转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建立预算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标准,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压缩8%;全县156家县直单位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2016年,采购项目预算4,74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4,454万元,节约资金29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1%。制定并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推动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四是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设立乡镇财政零余额账户及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规范了乡镇预算单位支付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

(六)强化监督,节约财政资金。一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全县各部门一次性追加支出进行审核,节约资金960万元;对全县重点部门开展了小金库清理工作,及时通报、整改违规事项。二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完成城区建筑立面改造三期工程等评审项目48个,报审金额1.48亿元,审减率达到13.8%三是强化财务培训举办了全县财务管理培训班,累计培训乡村及县直财务人员840人,提高了全县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落实去杠杆政策,严格债务限额管理,逐步化解到期债务,年减少利息支出353万元。

 

 

关于2016年林口县转移支付执行

情况的说明

 

2016年省厅对我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数为    196,5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省厅对我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一)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5,947万元。其中:

1、 体制补助收入0万元;

2、 均衡性转移转移支付收入 39,289万元;

3、 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075万元;

4、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240万元;

5、 结算补助收入6,101万元;

6、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48万元;

7、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403万元;

8、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3,319万元;

9、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4,638万元;

1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 6,026万元;

11、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1,110万元;

12、 产粮(油)大县奖励收入 5,369万元;

13、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466万元;

14、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15,563万元。

(二)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0,639万元。

(三) 返还性收入10,012万元。其中:

1、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8,777万元;

2、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975万元;

3、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152万元;

4、 其他税收返还收入182万元。

 

林口县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林口县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汇总合计1,4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4万元),公务接待费282万元。

1、因公出国情况。2016年因公出国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情况。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4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9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00 %;本年新增公务用车。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5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1.41 %。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16年公务接待费 282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6.16%。主要原因为压缩“三公经费”。            

 

关于2016年林口县地方政府债券

相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省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17,906万元,其中:政府置换债券5,934万元,政府新增债券11,972万元。省厅转贷我县本级地方政府债券17,906万元,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经过清理甄别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县政府确定的全县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公路、水利等。

2016年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县财政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

 1.绩效目标方面:一是所有县级预算部门均按要求在编报项目预算时同步编报项目绩效目标,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有85%以上(54家主管部门,104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4.54亿元)均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其中重点支出项目编报绩效目标的比例达到100%。二是选择了部分县级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试点,进一步促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中期预算管理的衔接,逐步夯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管理基础。三是按照专项转移支付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推进预算部门和各乡镇财政开展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四是结合预算功能科目与产出构成、经济科目与成本费用的绩效关系,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

2.绩效跟踪方面:一是积极推进县级预算部门开展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跟踪,绩效跟踪的资金总量不低于本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的50%。 二是针对项目特点优化绩效跟踪的方式和流程,将动态跟踪和定期跟踪相结合,把绩效跟踪与加强当年预算执行、实施预算调整、使用结转资金、优化项目管理结合起来,提高绩效跟踪的及时性和效率性。

 3.绩效评价方面:一是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推进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并实施绩效信息公开。二是推进县级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不低于部门预算全部项目支出的30%。三是县财政对11个涉及重要民生等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其中绩效为“优”的项目有4个,绩效为“良”的项目有7个;选取8个预算部门自评价项目,开展再评价试点,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评价质量管理机制,督促绩效问题的整改。四是开展对2个县级预算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3个专项资金的政策评价,及时反映部门履职资金的整体绩效和专项资金的政策绩效。

 4.结果应用方面:一是及时反馈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反馈、督促问题整改和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县级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等绩效信息的公开,原则上,每个预算部门选择2个项目绩效目标和2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三是确定2016年部门决算中绩效管理信息的公开要求,配合、指导和督促预算部门和各乡镇财政的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四是督促预算部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的效果。

 web_林口县2016年财政总决算公开.xls

 web_林口县2016年总决算经济分类表.xls

2016年专项资金项目明细表.xls

 web_关于批准201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jpg

 林口县财税制度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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