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国税局委托林口交警大队代征车辆购置税
时间: 2018/01/16 来源: 国税局 点击数:1208

    为进一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践行“六零”承诺、让“放管服”改革在林口县落地生效,林口县国税局积极探索新途径,在林口县交警大队设置专门的车辆购置税代征窗口。此项工作是林口县国税局在全省首创实现车购税档案电子化后的又一次新的尝试,是实现相关部门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服务水平的又一重大举措。
    一是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双方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工作细节,国税局车购税窗口人员对交警队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严格规范标准化操作流程。同时,林口县国税局与林口县交警大队经过系统调试,确保系统运行平稳。
    二是签订委托代征协议。1月15日,林口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林江,副局长张正波带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到林口县交警大队,与交警大队负责人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书》、《林口县交警队使用国税专网计算机安全协议》,再次明确了业务事项,确保代征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是完善后续管理服务。两单位将始终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共同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两单位也将认真听取纳税人的问题反馈和服务需求,从而在系统完善、服务优化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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