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之乡—林口
时间: 2019/02/25 来源: 管理员2 点击数:17942

    林口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处张广才岭、老爷岭和完达山脉交界处,缘于“森林之口”而得名。县域面积6688平方公里,辖9镇2乡176个行政村。1939年建县,是国家一类革命老区县,境内有闻名中外的“八女投江”殉难地遗址和东北抗联遗址,是黑龙江省东部资源优势明显、生产要素完备、交通条件便利的区域性中心枢纽县份。
    多年来,林口县以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为目标,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文化艺术工作,特别是书法艺术的培养、创作和发展,艺术名人,新人倍出,书法艺术作品迈出省门,名人名作名扬中外,书法艺术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林口县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沿家沟遗址、华山石穴遗址无不闪烁着先民开拓洪荒、创造文明的智慧,无不印证着6000年的林口文明史。文物考古发现,1500年前渤海先人在林口县莲花镇字砬子村用鱼膘在石砬子上书写渤海蝌蚪文,为我县发现最早的书法作品;宋、明、清时代又在湖水村、大盘道村留下了刻有文字说明的陶器、瓷器,刻写的文字初显秦小篆的雏形和宋楷书的特征。1947年由马可、张水华率领的鲁艺工作团进入林口地区,开展土改和文化大学习,充分发动文化教员对私塾先生进行书法欣赏讲座。新中国成立后,历届县委、县政府更加注重抓文化普及工作,利用文化馆、工农识字班进行传授书法知识,真、草、隶、篆各种书体均有代表人物出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形成了独具林口特色的书法艺术风格和艺术流派。先民们开创并遗留的灿烂文化,使林口县的书法艺术得以传承和光大。
  林口县在60年代就形成了书法创作的浓厚氛围,在省内外独树一帜。50多年来,林口县书法发展热度不减,县委、县政府把书法艺术作为繁荣林口文艺事业的先导,不换频道。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方向,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确定了以文联为龙头,以书协为纽带,以学校为基地,以活动为载体的创建全国书法名县的发展框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宣传部长、主管文化副县长为副组长的书法强县创建小组。坚持书法从娃娃抓起的教育理念,从小学开始开设书法课,聘请书协人员义务授课,在校外建立了10多所书法专业培训基地,建设了文学艺术展厅在机关、乡镇、风景区创建10多个创作和采风基地。县政府每年投入几十万元用于书法事业发展经费,为书法家搭建展示产品的展演舞台,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和政府支持,在《林口作家报》、《牡丹江日报林口专刊》开辟书法栏目,为书法爱好者搭建交流、提高的平台,充分展示广大书法爱好者的创作成果,为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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