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公安局户政窗口“四零”承诺服务工作创建标准
时间: 2018/07/12 来源: 公安局 点击数:3102

    为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创新,落实省厅“六大工程”建设和省厅、市局、县局关于作风整顿“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县户政窗口作风建设,切实规范户政窗口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结合我局户政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完善窗口基础设施,统一建设标准

    1.办公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窗口,要划分“办理区、待办区、等候区、宣传区、自助区、公示区”六大功能区,各功能区要保持相对独立;办公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服务窗口,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功能区进行合并、整合,如建设四个功能区(办理区、等候区、宣传公示区、服务区),但必备的设施要达到统一建设要求。

    办理区:窗口服务台原则上要与办公桌高度一致,最高不得超过90厘米,服务台颜色要以警用蓝、白色调为主,全部实行“面对面、敞开式”办公;服务台外沿放置座椅,用于与群众交流、转递材料和业务受理、办理;设置群众满意度即时评价系统,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价结果同步监控、实时查询;

    待办区:放置桌椅,为申请人准备表格填写样本,配备纸张、书写笔、老花镜等便民设施;

    等候区:放置座椅、饮水机、一次性纸杯、报刊、雨伞等服务设施,提供无线网络服务;

    宣传区:放置电子触摸屏(有条件的可设置)、业务办理指南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等宣传册(单);

    自助区:放置手机充电站、互联网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服务设施,提供手机充电、资料查询、下载、打印、复印等免费服务;

    公示区:1.利用电子显示屏、电视集中公示业务范围、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内容;

    2.身份证受理室须设置身份证“满意拍”、自助受理取证机(有条件的可设置);

    3.身份证受理室应设置邮寄便民窗口,开展“邮政速递便民通”业务;

    4. 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接入市局警务督察系统。监控设备存储容量应达到一个月以上;

    5.设立警民联系箱、意见簿;

    6.制作“警民联系卡”,标明单位名称、民警姓名、联系方式及服务项目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向办事群众发放;

    7.设置“警民联系板”、“民警去向板”,公布窗口单位领导和民警照片、姓名、联系方式和动态信息;

    8.统一制作“四零”承诺公示板,并附有监督投诉电话;

    二、下放户口审批权限

    9.县局只保留出生日期更正、户口补录、“城迁村”市(县)外迁入四项户口审批权;   

    三、简化户口办理手续

    10.砍掉繁杂证明,执行县局新修订的户口事项所需材料标准;

    四、缩短业务办理时限

    11.派出所户口内勤应现场办理的事项,实行即审即办。需所长审批的业务当日办结;

    12.需县局户政部门审核审批的业务,3个工作日办结;

    13.居民办证时限由40日缩短为25日(节假日除外)

    14.临时身份证办证,紧急需要立等可取;

    15.开辟中考、高考考试和报考期间绿色通道,办证时限20日缩短为3日;

    16.开通“邮政速递便民通”业务,办证时限缩短为7日(节假日除外)

    五、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17.实行材料网上流转,网上审批。

    六、健全便民利民服务制度

    18.首接负责。接待群众求助、咨询及外来办公、办事人员的首位民警,对属于职责内的事应当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职责以外的事,应当告知其到相关部门办理,并向群众说明情况;

    19.一次告知。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业务,须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应当说明并一次性书面告知其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应当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不能一推了之; 

    20.限时办结。对于群众办理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刁难;

    21.预约代办。通过现场、电话、网上预约和建立预约登记簿、发放警民联系卡等方式,对不方便到户政窗口办事的群众,提前预约或由社区(驻村)民警代为办理。公休日派出所户籍窗口实行预约服务,随叫随到;

    22.延时加班服务。县局户籍、身份证办证大厅中午不休息。每周六全天正常接待群众。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至少安排2天正常接待群众。派出所24小时发放身份证;

    23.上门服务。继续开展现场办公,深入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屯)、学校现场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为我县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疾病患者等有办证困难的群众上门采集身份证人像、指纹信息,并提供送证上门服务;

    24.优先办理。开辟身份证办证绿色通道,对中考、高考考试急需用证的学生,优先办理;

    25.主副班服务。主班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空岗、漏岗。主班人员不在岗时,应当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副班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副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七、创新多种便民服务渠道

    26.推进户籍档案综合管理系统(电子档案)建设,实现户籍档案信息化、规范化。达到历史档案电子化、新增档案数字化、一键组卷智能化。

    27.推进户籍全城通办系统建设。打破户口业务受户籍属地限制的壁垒,使群众可选择区域内就近户籍窗口办理业务。

    28.深化“网上窗口”应用。充分利用黑龙江“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微信服务号等多种平台,广泛实行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办理、上门服务、邮寄服务、“绿色通道”等多种便民服务方式,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八、规范窗口服务用语

    29.按照牡丹江市公安局《户籍窗口接待群众规范用语》要求接待群众。

    九、强化窗口工作纪律

    30.认真执行牡丹江市公安局《户口身份证窗口工作纪律“十不准”》,强化窗口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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