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体验活动打造“服务型”窗口
时间: 2018/07/19 来源: 检察院 点击数:1228

    按照县委《关于做好“一把手走流程”工作的通知》要求,林口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一把手走流程”模拟体验。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孔祥铎深入到案件管理中心及控申接待室进行检验活动,检察长以普通当事人身份亲身体验窗口部门的“四零”服务创建情况,并查找发现问题、漏洞。


    7月13日上午,检察长孔祥铎以“律师”身份深入案件管理中心接待窗口,进行“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业务体验。案件管理中心员额检察官首先通过《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流程图》向“律师”讲解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方式,然后严格对照审核了孔祥铎律师准备的相关证明手续,在完成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审核后,移送至专用扫描室进行律师身份信息证明材料扫描工作。在完成相关手续的核准、记录后,由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利用专用电脑进行案件电子卷宗加密件刻录工作,在刻录的同时,设定密码。在将刻录好的光盘交予孔祥铎“律师”后,案管中心员额检察官对孔祥铎“律师”进行了实时服务效果回访,孔祥铎“律师”积极配合,填录了信息反馈表,并对相关服务效果进行了评价。最后,案管中心工作人员向孔祥铎“律师”介绍了网络平台下,远程提交律师信息、审核预约的方法,并进行了现场演示。
    7月13日下午,检察长孔祥铎以“刑事申诉人”身份深入到院控申接待室申请刑事申诉。控申接待室的员额检察官热情地接待他,耐心倾听了他的诉求,仔细查看了其所带来的案件判决书、刑事鉴定书及申请刑事申诉的相关材料,员额检察官向其详细讲解了刑事申诉的相应政策和申请流程,告知其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并互留了联系方式,以便日后随时沟通。
    在完成检察长走流程活动后,检察长孔祥铎与党组成员分享了体验活动体会,并对院案件管理中心和控申接待两个窗口部门工作开展的内容、方法进行了简要评价,对两个窗口部门开展“四零”服务创建活动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针对在体验过程中发现的来访通道标识不够醒目的问题,要求两个窗口部门对接待室、候访室等进行合理规划,根据来访人数合理安排接待,进一步完善服务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进一步优化接访路径,接待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使用文明规范用语,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切实提高与来访群众的沟通能力、心理疏导能力,全力提升专业化、标准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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