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口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 2018/07/26 来源: 开发区管委会 点击数:2378

广大公众朋友:

    黑龙江林口经济开发区规划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进行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林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黑龙江林口经济开发区规划

    规划组织单位:林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概要:林口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发展必然以现有主导产业特色为基础,弱化和调整非特色产业,并进一步整合相关的前后向产业。根据区域产业分工和对园区现有主导产业特征的综合分析,未来将以农副产品深加工、矿产新材料、制药及商贸物流产业为导向,重点发展林口经济。

    规划目标:黑龙江林口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目标: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开放建设、封闭管理”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使之成为林口县工业发展的航空母舰,现代化的新型工业经济平台。将建成为一个规划布局合理、产业集聚、结构优化、环境优美、现代化的、生态的工业新区。

    规划用地范围:整个工业园区建设用地面积为4.96平方公里。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园区的污染来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期

    施工期场界范围内的施工扬尘、施工噪音、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场界外的施工填方取土、建筑弃土、建筑废渣以及施工占用耕地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

    (2)运行期

    园区各个企事业单位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生活及办公垃圾、区道路、绿化区域产生的垃圾工业噪声污染源产生的噪声、交通车辆产生的噪声交通道路扬尘、锅炉烟气、食堂油烟、工业废渣,包括危险废弃物、废弃包装材料、锅炉炉渣等。

    园区的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及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控制措施:建立企业准入审核机制,严格把关,从源头保证开发区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配置的合理性。引导使用先进科技,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原料的使用量。新建设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坚决杜绝引入国家明令禁止的严重污染环境、生产工艺和设备落后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办理环评手续以及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在环境保护规划中,开发区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相关标准执行。

    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措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交通战略,增设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发展清洁燃料车,如公交、出租使用清洁能源,如液化气、天然气或甲醇等。实施更为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在用车管理。执行严格的淘汰制度,建立完善检查/维修制度(I/M)和建立车辆维修质量监督保证体系。

    油烟防治措施:建筑物设计时布置暗烟道,居民厨房油烟经烟道高空排放,单位及服务业的厨房油烟经净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再经烟道高空排放。

    (2)废水污染控制措施:园区的废水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和入区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根据园区规划,开发区内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污染控制措施:工业固废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进入园区的企业按照三化的原则(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进行处置,固废的处置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认可。同时进入企业应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从产品的源头及生产过程中控制固废的产生量,加强固废的资源化利用。目前园区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或处置,园区内未见随意堆积现象。园区建成后,引入企业还将产生新的固体废弃物,拟以综合利用为主,固体废弃物可以得到有效地处置。危险废物必须交有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置,不得随意堆弃。按照园区规划,在区域内将建设一批集中式垃圾转运站,统一收集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在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后,可避免园区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质量及园区景观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规划实施后,园区内噪声源主要分为二类,第一类是工业企业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类、空压机等其它设备噪声;第二类是交通噪声:主要是区几条交通干线上的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根据其噪声具备连续稳态的特点,噪声防治对策主要考虑从声源上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交通噪声的污染可从合理规划和建筑物合理布局,控制汽车鸣笛噪声,公路两侧种植绿化防护林带等方面防治。

    (5)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园区在规划中和园区各个企业的日常管理中拟采用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①园区内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②各种管线采取良好的防渗措施;

    ③各企业采取硬化厂区地面、定期清扫、对可能的渗漏线路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

    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发生。

    鉴于区域特征,本评价建议除以上措施而外,园区尚需完善以下措施:

    ①对施工企业严加管理,将沟渠开挖的土方尽快归位,严禁雨季,特别是大雨天施工,以杜绝施工机械的石油类和悬浮物进入地下水体污染地下水;

    ②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尽可能室内储存,防止由于跑、冒、滴、漏的化学品随雨水进入地下水体;对于不能室内储存的原料,如厂区内的化工原料储存罐区应设置围堰,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将收集的初期雨水送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排放。

    综合以上所述,若园区在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则可以将园区建设及营运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它将随施工的完成而消失,但由于本规划的项目工程量大,工期较长,且项目之间具有滚动性,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及大型运输车辆,这些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大部分在露天状态下作业,其噪声在空间传播较远。厂区周围300m范围内无噪声环境敏感点,只需控制施工场界的噪声,使其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GB12523-90)的规定。

    (2环境空气施工现场场界修建2m高实体围墙,封闭施工现场,既可有效防止粉尘及扬尘的污染,又可起到隔声的作用施工中所用粉状材料运输时应对车辆加盖蓬布,并在城区内运输时减速慢行施工过程中所用建筑材料,必须设固定堆放场,特别是水泥、白灰等在堆放过程中应用苫布盖好或建封闭库房存放,防止二次扬尘污染,不得随意堆放土方挖掘产生的弃土应及时运离施工现场,运输时应遮盖施工场地应保持一定湿度,要定时洒水,防止粉尘及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3固体废物建设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应及时清运,运出废物应使用苫布遮盖,不得沿街洒落泥土,并按照市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可设置固定垃圾箱存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4废水施工营地及施工管理区设置隔油池和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水池,将搅拌砂浆、润湿建筑材料和清洗施工设备产生的少量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后用以浇洒场地。

   (5生态保护对施工期临时占地,应将原有土地表层堆在一旁,待施工完毕,将这些熟土再推平,恢复到土地表层,以利于还耕或绿化;施工营地应尽量选择设置在非耕地上,以减少耕地损失;在场区平整过程中做到边取土边平整,有计划取土,及时平整;在主体工程完成后及时对厂区进行绿化;教育施工人员爱护附近农田,保护施工场地周围的生态环境。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评价认为,园区区位优势比较明显,发展目标明确,园区布局基本合理,规划引入项目基本符合总体发展战略实施要求,土地及生态承载力符合规划发展要求,生态适宜度处于中上等水平,有一定的循环经济发展基础,环境影响可以接受,环境风险问题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可以得到有效降低。综合分析认为,林口经济开发开发、建设、运营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规划调整意见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规划环评组织协调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组织协调单位的名称:林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13039714500

    联系人:孙主任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联系电话:0451-82582507

    联系人:刘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在了解规划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内容及结论的基础上,公众可就下列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⑴规划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⑵您认为规划评价内容是否存在缺失,评价结论是否可信,评价建议及要求是否可行。

    ⑶您是否同意规划在拟选区域建设?如果您不同意,请说明理由,并提出你的建议。

    ⑷其他你关注的问题,以及您要表达的关点、意见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请到林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咨询。

    八、公示时间

    从即日起公式10个工作日               

2018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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