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林政办规〔2018〕6号林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口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0浏览次数:1188信息来源:农委

                                                                  

林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口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林口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林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林口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5〕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6)、《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牡政办规〔2018〕17)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生产力持续提高、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目标,优化坚持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农业生产相适应的原则,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广绿色生产方式,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合理减少农药化肥投入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用地膜循环利用,加快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为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谋划,统筹设计。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统筹考虑各区域资源禀赋、产业特征、要素配置以及环境问题,科学规划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生产力布局,统筹设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抓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源头控制、堵疏并举,深入研判水、肥、药等生产要素使用和畜禽粪便、秸秆、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产排状况,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工程、法律等手段,实施分类治理,推进过程清洁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确保种植养殖良性循环、生产生态协调推进。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农民和涉农企业积极性,加大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完善考评问责机制,构建上下联动、多元参与、多方合作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县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一控、三减、三基本”目标,农业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体系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农业资源环境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和农业生态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一控”:农业灌溉地下水量控制在全县1065万立方米以内,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2。

 ——“三减”:化肥亩均施用量降到10公斤(折纯)以下,比2015年减少化肥施用量0.15万吨(折纯)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2%,比2015年提高2个百分点。有机肥施用64.8万吨,施用面积32.9万亩,分别比2015年增加3.08万吨和5.56万亩。除草剂用量比2015年减少20%以上。乡村病虫监测网点网格化全覆盖,化学农药用量与同等病虫害发生年份相比下降5%以上,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比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

 ——“三基本”: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8.75%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8%以上,比2015年提高1.5百分点;地膜覆盖面积明显下降,初步建立农膜污染防控管理、技术、回收利用体系。建立成熟完善、可在全县复制推广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模式,探索建立我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制机制。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71.7%。全县绿色、有机食品面积力争达到125万亩,比2015年增加5万亩。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全面推进秸秆基本全量化利用,努力变废为宝。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把秸秆还田作为主要利用途径,重点推广秸秆翻埋还田、碎混还田和覆盖还田技术模式。同时,引导扶持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利用秸秆堆造有机肥。到2020年,秸秆肥料化利用达到56万吨。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到2020年,全县秸秆饲料化利用达到10万吨以上。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通过发展新型燃料消化秸秆,到2020年秸秆燃料化利用达到15万吨。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结合工业生产,推动秸秆造纸、可降解秸秆纸膜、生产有机肥、保温砖、建筑板材等多元利用,特别要新建一批秸秆造纸、生产有机肥等产业化加工企业,延长秸秆利用链条,到2020年秸秆原料化利用达到1万吨。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利用秸秆生产草菇类食用菌和水稻育秧基质,探索食用菌基料和水稻育秧取土难问题。

(二)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通过调整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使化肥施用总量逐年下降,肥料结构明显优化,切实提高配方肥到田率、有机肥资源利用率、化肥利用率。推进精准施肥。根据不同区域土壤条件、作物产量潜力和养分综合管理要求,合理制定各区域作物单位面积施肥限量标准,减少盲目施肥行为。改进施肥方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叶面喷施等方式。按照平均每年新增10万亩的进度,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面积165万亩,覆盖率达到73%以上。优化用肥结构。优化氮、磷、钾配比,促进大量元素与中微量元素配合。大力推广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肥、缓释肥等新型肥料示范应用。鼓励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支持扩大有机肥施用面积,扶持建立3个有机肥施用示范点,2018年全县有机肥施用量达到64.7万吨,2019年达到67.9万吨,2020年达到71.3万吨。到2020年,连续施用有机肥的耕地面积达6万亩。

(三)实施农药减量控害行动。通过预防病虫害发生、推广绿色防控、精准施药、统防统治等技术,实现农药减量化、提高利用率、控制药害发生。全力控制病虫危害发生。增建乡村病虫监测点,建立区域预警及网络管理平台系统,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全县乡村病虫监测网点数量达到15个。推广应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创建有利于作物生长、天敌保护而不利于病虫害发生的环境条件,预防控制病虫发生。到2020年全县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推进药、械替代。示范推广生物药剂和环保型药剂、剂型,倡导使用高活性农药、高活性助剂、苗后茎叶除草、苗带施药等低农药用量施用方式。大力推广使用标准植保机械,加快农户对自制非标准施药机械的更新换代,减少农药流失和浪费。到2020年,除草剂用量减幅达到20%以上,比2015年减少除草剂使用量130吨以上;杀菌剂、杀虫剂用量与同等病虫害发生年份相比下降5%以上,到2020年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推广精准科学施药技术。在准确诊断病虫害并明确其抗药性水平的基础上,配方选药,对症用药,避免乱用药。根据病虫监测预报,坚持达标防治,适期用药。按照农药使用说明要求的剂量和次数施药,避免盲目加大施用剂量、增加使用次数。推进标准化喷头更换,以每年更换2000套喷头和喷头体的进度,到2020年,补贴更换约600台喷杆喷雾机的0.6万套喷头和喷头体。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扶持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规模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到2020年,建立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11个,统防统治核心面积达到30万亩。

(四)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通过优化调整种养产业布局。严格执行我县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有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养殖场,禁止新建养殖场。编制本地《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布局优化协调。分类推广循环综合利用模式。发挥现有典型的示范作用,按照就近就地利用原则,主要推广沼气热电联产发电、生物发酵床养殖零排放、商品化有机肥生产、循环种养、依托大型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专业治理企业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发挥绿色有机种植比重大优势。立足我县生态优势和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基础,树立畜禽养殖废弃物是宝贵资源的理念,以粪污肥料化利用为主要途径,采取农牧对接、种养结合、调整结构、培育品牌,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利润空间等手段,推行“控稳增补”平衡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引导农民和经营主体积造和足量施用有机肥,扩大有机粮食、有机蔬菜、有机饲料的种植面积,走出一条养殖废弃物变有机肥、好肥出优质农产品、优质农产品卖高价的良性发展之路。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要在全县现有4家农业部标准化示范规模养殖场的基础上,到2020年增加到16家以上。推广智慧牧场,生态养殖,建设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到2020年全县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要达到50%以上。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在审批过程中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要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运输、利用设施,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建立养殖污染监管制度。积极配合省级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编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名录,制定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治理清单,按照“一场一策、限期完成、验收销账”的监管方式,确保所有在册畜禽规模养殖场按期按质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五)实施农膜回收利用行动。推进农膜科学合理使用。推进农膜覆盖减量化、地膜产品标准化、捡拾机械化、回收专业化、回收利用片区化“五化”利用。示范推广降解膜使用替代产品技术。推动地膜新标准颁布实施,地膜厚度标准由0.008mm以下提高到0.01mm,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性。建立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建立以农用废弃地膜为原料的加工企业,鼓励引导加工企业在重点乡镇建立回收网点,或利用现有废品收购系统,为企业代收农用废弃地膜,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运行有效的农用废弃地膜回收加工一体化模式。开展农膜回收和废弃菌糠资源化利用试点,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70%。2019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大力推广废弃菌糠原料化、肥料化绿色利用模式,探索完善“谁使用、谁回收”的责任延伸制度,彻底杜绝厚度在0.01mm以下地膜产品的生产、销售与使用,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地膜覆盖面积大幅下降,农用残膜回收率达75%以上。到2020年,农膜覆盖面积明显下降,初步建立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废旧农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生物降解膜当年基本降解,在部分区域和作物上逐步替代传统地膜,当季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加强可降解地膜研发与应用。积极开展不同类型可降解地膜评价试验研究,通过筛选、示范、推广,提高可降解地膜使用面积。

(六)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强化黑土地保护,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推动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和农作物与土壤协同监测。到2020年,落实农用地土壤污染协同检测农产品点位19个。以农产品产地为重点,开展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蔬菜、水果及当地特色农产品等大宗农产品产地集中连片区域布点,建立定点监测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测预警体系。2018年-2020年,分年度开展22个国控例行监测点重金属污染检测工作,采集土壤样品66个和农产品样品66个,组织完成22个国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监测任务,2018年,设立农用地膜残留定位监测点1个。2019年,设立农用地膜残留定位监测点1个。2020年,设立农用地膜残留定位监测点1个。

(七)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动。探索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回收模式、政府主导公益性回收模式、农药集中配制和清洗回收模式,尝试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再利用,推进农药精准配制、残液无害化处理集中配药服务站建设。探索农药集中配制和清洗回收典型模式。探索研究我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制机制。广泛开展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宣传、培训,增强农药使用主体的环保意识,逐步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八)实施发展节水农业行动。加快旱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快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保证率和用水效率持续发展有效灌溉面积。2018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8万亩,到202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6.92万亩。大力推广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技术,开展全县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技术培训工作,计划培训370人;计划推广水稻节水控制面积0.2万亩,到2020年达到4.5万亩。

(九)实施绿色有机食品发展行动。加快绿色优质、广适多抗、适宜全程机械化品种选育推广,减少水、肥、药用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严格执行产地环境标准。加强土壤、水、空气检测和环境评价,对达不到标准的,禁止建设绿色、有机食品基地。2018-2020年,对有环境变化风险的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产品和环境开展抽检,重点开展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投入品监管,禁止不符合标准的投入品使用。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完善绿色、有机食品种植标准体系,依托绿色、有机食品国家标准,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生产操作规程。2018年全县绿色、有机食品面积力争达到123.5万亩,2019年全县绿色、有机食品面积力争达到124万亩,2020年全县绿色、有机食品面积力争达到125万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委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农委副主任赵国发兼任。并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着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要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来抓,强化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加强监督考核。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面源污染工作负总责,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县农委将牵头组成工作检查组,对各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探索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奖优罚劣”、资金安排“有增有减”的重要依据,形成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重大任务落实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加强机制创新。按照“市场主导、企业引领、政府支持、主体带动”原则,通过政府采购、奖励补助等方式,强化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用地、用电等政策扶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壮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探索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专项资金从“重建设”向“建设防治”并重、从“前补助”向“后奖励”转变。推动各地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型人才队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加强预警监测。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的运行维护、样品监测、数据上报等基础工作,加强化肥、农药、地膜、秸秆、畜禽粪便监测预警。积极推进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着力开展水质、土壤、空气、农产品样品检测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认证检测,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评估能力。

 (五)加强科技支撑。加强产学研合作,打通创新链条,加强科技资源整合,围绕科学施肥用药、农业投入品高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耕地重金属污染监测、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友好型农业等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建立技术大数据,形成一整套适合我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技术模式与体系,有效突破农业资源环境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技术瓶颈。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三减”、地膜回收利用、耕地重金属防治、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五大专题技术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全县涌现出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治理典型。

 

 附  件:1.全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全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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