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工作的宣传内容
时间: 2018/09/14 来源: 农委 点击数:2633

    根据黑扶办发[2018]55号文件要求,现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的条件公布如下:
    一、补助对象
    扶贫助学补助对象是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户。子女户口已迁出的贫困户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扶持期限
    贫困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均可申报,申报地点:林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时间为2018年10月6日至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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