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时间: 2018/09/25 来源: 开发区管委会 点击数:1986

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黑龙江林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正在开展环评工作,为了让你们及时了解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及你们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倾听你们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黑龙江林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0.92h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3000m3/d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系统,并预留远期用地。新建管网100m,全部位于厂区内,无厂外管网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林口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EBIS反应+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总投资:工程投资估算为4034.49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营运期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粗细格栅、沉砂池、水解酸化池、EBIS厌氧反应池、污泥处理间等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滤渣、泥砂、化学品废包装物脱水污泥废零部件设备、沼气脱硫废物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化验室废液废含油擦布、废乳化液废机油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等。

    三、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1)废水:收集并处理开发区内各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拟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EBIS反应池+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废气:粗细格栅、沉砂池、水解酸化池、EBIS厌氧反应池、污泥处理间等构筑物采用活性氧除臭装置,除臭效率为90%,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工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少量沼气,沼气经脱硫器处理后,储气柜暂存,由火炬点火燃烧,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运行后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滤渣、泥砂、化学品废包装物废零部件设备、沼气脱硫废物、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脱水污泥经厂内脱水至含水率80%6t/d)后运至林口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系统脱水至60%后送卫生填埋场填埋;化验室废液、废含油擦布、废乳化液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和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果,项目在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声环境等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同时得到了公众的支持,该项目的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实施环保对策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黑龙江林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13039714500

    联系人:孙主任

    六、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82582507

    联系人:刘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担心及要求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及工程选址所持态度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前,采取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咨询专家意见、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附:黑龙江林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web_20181102080922.pdf

                                                                 黑龙江林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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