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法治建设年”活动督查组到林口县进行督查
时间: 2018/11/07 来源: 司法局 点击数:362

    11月2日,林口县代表牡丹江市委接受省委“法治建设年”活动督查。督导组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梁军带队,省人民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省委政法委4个单位领导一行5人,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郑庆武等市领导陪同到我县对“法治建设年”工作进行督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立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岩等县领导陪同到龙爪镇兴隆村法治广场、林口镇站前社区百合小区法治文化楼院、林口镇前进路法治、德治文化景观墙进行了查现场看,督导组对我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尤其是对在建设中的法治文化墙和德治文化墙给予了高度赞赏。法治、德治文化景观墙将法治文化、道德文化和书法艺术、红色文化相结合,将法治和德治内容相融合,形成了颇具林口地方特色的法治教育、德治教育文化阵地,成为了群众喜爱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助推新林口建设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随后,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法治建设年”工作卷宗审查工作,县委书记吴庆兰同志参加接待,欢迎省领导督导检查,并和省督查组领导交换了意见,明确表态:林口县委将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随后,省督导组分成科学立法组、严格执法组、公正司法组和法治宣传教育组分别对我县“法治建设年”活动相应4个专项组工作纪实档案和佐证材料进行了详细查看和询问,林口4个组组长及工作人员分口接待,按要求查找递交材料。在近一小时的检查中,省督导组对表对标逐项询问,同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流,督查结束,省督查组对我县法治建设年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导组对林口县创新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给与高度评价,对法治文化墙建设、站前社区法治文
化楼院建设充分认可的同时,要求上报特色工作典型材料给省法治建设年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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