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委会集体学习新刑事诉讼法拟定新细则下发前刑事诉讼工作规范
时间: 2018/11/13 来源: 检察院 点击数:1182

    林口检察院为确保新刑事诉讼法顺利实施,适应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刑事检察提出的新要求,解决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下发前,刑事检察相关工作没有执行规范的问题。11月1日上午,林口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十七届第四次检委会学习扩大会议,全体员额检察官集体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并结合实际办案工作需要,在新细则下发前对条文中涉及的刑事诉讼行为形成指导意见,作为员额检察官办案参考。


    会上,由4名新入员额检察官对新修改的26条内容逐条进行讲解,员额检察官通过新旧对比、与日常办案实际相结合,积极展开讨论,形成共识,对速裁程序案件办理、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等10项具体内容形成工作指导意见,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作为近期刑事检察工作指导规范。
    检察长孔祥铎在会上突出强调,一是员额检察官要深入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二是要深刻领会此次学习会议精神,根据此次会议讨论中指导意见,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三是认真履行员额检察官职责,承担起责任,对案件负责,对法律负责,对检察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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