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林口县人民政府关于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保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2浏览次数:7318信息来源:人社局

    一、起草文件的必要性
    落实《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黑人社发〔2017〕62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市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的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保费的通知》(牡政规〔2017〕8号)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
    2.《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市区参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的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保费的通知》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做好我县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做好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并下发《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保费的通知》。

    政策文件:https://www.linkou.gov.cn/view.php?id=48737#view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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