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林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12/14浏览次数:7834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起草文件的必要性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7〕5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牡政规〔2017〕2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诚信龙江及市委、市政府信用牡丹江建设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政策文件:https://www.linkou.gov.cn/view.php?id=49111#view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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