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市场局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执法行动
时间: 2019/01/18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255

    按照《2018-2019跨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依法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化股,联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采取股所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方式,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专项整治为抓手,重拳打击保健食品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此次行动,以保健食品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一是严查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查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及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查经营伪造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保健功能的产品;四是严查经营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或假冒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保健食品;五是严查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以及在经营许可场所以外的场所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六是严查保健食品是否专柜或专区销售,是否在专柜或专区的显著位置进行明示、是否在显著位置明示“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字样;七是严查以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八是鼓励社区工作人员、消费者、业内从业者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行为线索,提供违法行为证据,对举报内容属实的,给予不同标准奖励;九是保护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通过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购买的保健产品,七日内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十是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护老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群众抵御违法犯罪分子以打“健康牌、亲情牌、礼品牌”等手段欺诈销售的意识和能力。
    截至目前,我局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保健食品专营店8家,检查商场、超市3家,检查宾馆、酒店4家,下达责令改正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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