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购置及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5浏览次数:1992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黑龙江省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林口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林口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购置及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8]lkcg-1-0369

二、项目名称:林口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购置及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项目类型:货物类。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预算内资金2,750,000.00元整;最高限价:2,750,000.00元整。

五、供货时间及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50日内按要求安装至林口县垃圾处理场。采购人自行支付。

六、交货地点:林口县垃圾处理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此项目代理费:无。  

八、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3、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十、标书获取方式:

1、可通过电话(3582566)确认领取或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2、标书获取时间:2019215日起—2018221日止(公休日除外)。每日08:30时—11:30时,13:30时—17:00时(北京时间)

3、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一、询问和质疑:对本次招标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中心负责。

十二、本次采购 组织 标前答疑会。投标供应商应按时参加答疑会,如期不到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或误解等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时间:2019222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2楼会议室。请供应商准时参加,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9380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3810:00时(北京时间)。

注: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四、开标地点: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度为50000元整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采用支票、电汇、转账三种方式交付)。

保证金提交时间和地点: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汇款需要提前三天存入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十六、投标有效期为30 日历日。

十七、联系方式:

林口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春涛

联系电话:0453-3585569

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533582566

邮编:157699

地址:林口县林口镇站前大街797

电子邮箱:lkzfcgzxbm@126.com

十八、保证金汇入行:

户名: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口支行

帐号:23001706250050506484

十九、采购需求表:后附,自行下载附件

 

 

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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