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时间: 2019/03/28 来源: 编委办 点击数:10382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在县委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直机关各部门和各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编制的管理工作。

(三)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审核县委、县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负责县、镇机构设立及有关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股级以上机构设立及有关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县直单位、镇级机构领导职数。

(五)牵头推进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配合上级部门拟订全县各级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标准;研究提出县、镇事业编制的统筹分配和调整意见。审核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调整。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法规规定,组织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机关、由编制部门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县直机关、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

(八)制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全县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完成县委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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