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牡丹江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林口县委组织部、林口县民政局正在开展曾受刑事处罚村“两委”成员排查清理工作,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排查对象:现职村“两委”成员。 排查类别:1.受过刑事处罚: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不包括定罪免诉、定罪免处。 2.存在“村霸”行为的。 3.存在涉黑涉恶行为的。 举报电话:0453-3522776(林口县委组织部) 0453-3586416(林口县民政局) 举报邮箱:lkxzzb410@126.com(林口县委组织部) Lizhuo_24@163.com(林口县民政局) 来信地址:林口县委组织部基层组(党政办公中心316室) 林口县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邮编:157699 中共林口县委组织部 林口县民政局 2019年5月10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