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林口县第七届 “林口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9/05/20 来源: 管理员2 点击数:4214

各党委(总支、工委、党组),县委各部、办、委、局,驻林口中省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开展第七届 “林口好人”评选活动,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林口好人”先进事迹。
     一、推选类别和资格条件
  “林口好人”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
  “林口好人”的基本要求是: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的个人或团体。
    (1)助人为乐好人: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二、推荐渠道: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各部门、各单位依据类别发动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开展寻找“林口好人”活动,各部门在5月30日前上报先进典型候选人,林口好人推荐表、一寸免冠照片和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张、主要事迹500字以内和详细事迹材料 (不少于3000字)一式三份上报至县文明办33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kxwmb@126.com。(“林口好人”推荐表到县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上报第七届林口好人候选人的通知》中下载)
      三、评选方式:采取文明委成员单位和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共同审定评选出来,评选出的“林口好人”给予资金奖励,并进入“林口好人”榜,年终召开第七届“林口好人”表彰大会,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推介。
       四、联系方式:林口县文明办(党政办公中心337室)联系人:卢士泉,电话:3585279。
附件:林口县第七届“林口好人”评选推荐表


中共林口县委宣传部
2019年5月14日

web_201905201549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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