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信访局部门职能
时间: 2019/05/24 来源: 信访局 点击数:10518

 

林口县信访局工作职能

    (一)代表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信访

事项;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属单位转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直接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各个部门或跨县(市、区)的信访事项和重大、异常、突发性的

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的上访秩序。

    (三)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

问题的建议。

    (四)指导、检查基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总结、推广信访工

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革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管理信访干部队伍,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六)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林口县信访局工作理念

    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争创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信访部门。

 

林口县信访局工作愿景和发展目标

    1、强化多策并举,积极化解疑难信访问题。

    2、强化交办督办,推进信访问题的及时解决。

    3、强化依法处置,规范信访秩序。

    4、强化服务意识,促进领导接访下访深入开展。

    5、强化基层基础,积极排查化解各种信访问题。

    6、强化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化解矛盾纠纷的政策性意见。

    7、强化创新意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8、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