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河湖“清四乱”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时间: 2019/06/24 来源: 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12117

    按照林口县河长令2019(第1号)部署,在全县集中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百日攻坚战”,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实行集中整治“四乱”,推进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治理目标。截至目前,全县组织1次集中清理行动,针对85条河、111处“四乱”问题开展清理活动,全县县、镇、村三级出动人力4200余人次,出动大型机械226台次,清理河边垃圾360吨,清理违建31处,清理乱占6处,清理村内排水沟170188.5公里。牡丹江、乌斯浑河等大江河“四乱”清理成效显著,奎山镇、林口镇、刁翎镇等村屯对向河流倾倒垃圾采取了围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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