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林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口县复制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3浏览次数:7919信息来源: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一、起草文件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复制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19〕6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牡丹江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牡政办规〔2019〕4号)的通知要求,切实增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高效率、高品质的服务,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认同度和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
    第一条依据《黑龙江省复制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19〕6号)制定。
    第二条依据《牡丹江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牡政办规〔2019〕4号)制定。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检验和评价改革成效,推动群众和企业办事从“找部门”到“找政府”转变。2019年底,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
    四、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梳理公布阶段。
    2019年4月至8月,全面部署复制推广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4月底前,各部门要对标对表制定“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并在林口门户网公布第一批事项清单。
    (二)指导监督阶段。
    2019年5月至9月,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全面指导、推广县直各单位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对梳理公布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组织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查,查找短板。
    (三)巩固提升阶段。
    2019年9月至12月,完善“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总结评价,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政策文件:https://www.linkou.gov.cn/view.php?id=53385#view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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