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办规〔2019〕3号林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口县开展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1浏览次数:9013信息来源:税务局

                                                               

                                                               时效:现行有效

林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口县开展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林口县开展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林口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
 

 

                                   林口县开展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关于开展税收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32号)和《黑龙江省涉税信息保障平台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黑政办发〔2019〕3号)相关要求,加强税收管理,强化政府收入管理手段,促进税收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营造依法、公平、高效的税收环境,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适应深化税制改革带来的征管模式变化,有效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府收入管理能力,坚持依法治税,加强信息管税、部门协税,扎实推进全县税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优化纳税服务,规范征纳行为,推动形成税收信息共管共治、税收征管协同配合、纳税服务方便快捷的工作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县政府负责对税收保障工作的领导,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分工履职尽责做好工作。
    (二)降低成本、提高效能。着力优化政府收入管理流程,降低市场主体程序性成本,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税费征管效率,营造公平、高效、便捷的税收保障环境。
    (三)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从当前工作基础和实际出发,全面梳理税收保障工作任务,科学制定整体推进方案,有步聚地推进税收保障工作。
    (四)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深入查找税收综合治理、纳税服务等薄弱环节,研究有效措施,充分运用网络技术、信息化管理等手段,完善税基监控机制,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
    建立全县统一的税收保障体系。配合完成全县涉税信息保障平台建设工作任务,建立涉税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到2019年底实现全县各级推广应用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政府收入管理能力。落实税收协助责任,完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实现征收管理协同配合,筑牢各经济管理关键环节协税防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简化企业办税程序,缩短办税时间,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建立健全税收保障全程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涉税信息保障平台,为税收保障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充分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广泛收集税收收入信息和第三方涉税信息,加强信息应用,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财政收入监管工作质量,夯实税收管理基础,提高税收风险管控能力。加快涉税信息保障平台系统与有关部门单位业务系统联网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涉税信息平台功能,提高涉税信息应用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涉税信息采集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履行涉税信息采集职责义务,保证涉税信息全面、准确、实时传送。(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牵头,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强涉税信息综合应用,提高政府收入管理水平。全面应用涉税信息,加强税源分析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防范税款流失,规范税收管理。扩大涉税信息对财政收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分析和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评估等方面的综合应用,为做好收入预测、完善财税政策措施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充分运用涉税信息,开展税费政策贯彻落实及征收管理等全过程的监督。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共享分析结果,形成政府收入管理合力。(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牵头,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强化部门协作,合力管控税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的规定,发挥公安、司法、金融、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和单位,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物流等企业的职能和业务优势,在涉税人员出入境管理、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人账户查询、不动产登记管理、企业经营信息查询、企业财产司法处置等方面,协助税务机关把好税收征管关口,依法提供税收协助。形成税务部门依法管税、相关部门依法协税护税的管理格局,合力堵塞税收征收漏洞。(县税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林口县支行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税收政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税款,严禁违法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认真落实各项减免税政策,压缩税收优惠政策办理时间,做到应免(减)尽免(减),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采取有效措施,使税收收入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成果。(县税务局负责)
    (五)优化纳税服务,形成良好办税环境。树立优化税收服务理念,将税收服务贯穿于税收征收管理的全过程。加大税收政策尤其是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税收执法质量,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救济权。优化办税程序,开展“四零承诺”活动,再造工作流程,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策咨询、纳税辅导、纳税提醒、预约办税等纳税服务。深入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工作,拓展网上办税服务等多元化的纳税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完善客户端版、网页版、微信平台、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功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税务人员和纳税人业务培训,增强征纳双方办税能力。进一步规范税务人员依法办税、廉洁执法、优质服务等行为,加强税务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树立税务机关良好执法形象。(县税务局负责)
    (六)依法实施监管,促进企业诚信纳税。发挥税务机关职能作用,依法加强监管,推行税源分类分级管理,强化企业税收风险防控,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坚持放管结合,改进监管方式,不断完善税基监控机制和技术手段。强化征收部门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执法检查,整合税务执法资源,增强税收执法效能,防止重复检查。加大对偷、逃、骗、抗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税收秩序。落实税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绿色通道和容错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优先提供便捷服务,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治力度,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县税务局牵头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法院、人民银行林口县支行等部门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税收保障工作推进协调机制,成立林口县人民政府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税收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要求,细化贯彻落实具体任务,推动税收保障工作暨涉税信息保障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组  长: 刘  忠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于  海   县财政局局长
            高林江   县税务局局长
            周大勇   县审计局局长
    成员: 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人民法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残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于海兼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副局长王泽朋、县税务局副局长刘庆吉、县审计局副局长刘继伟(挂职)兼任。
    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关于开展税收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涉税信息保障平台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涉税信息保障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全县税收保障工作。
    2.制定、修订全县涉税信息保障平台管理制度及办法。
    3.联系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税收保障工作相关问题,协调县直各部门涉税、涉费、税收征管、财审监督信息保障方面的重大问题。
    4.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5.其他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
    (二)完善工作机制。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税收保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召集收入管理、执收部门及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共同研究税收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解决措施,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专题报告,涉税信息保障、税收协助、纳税服务、审计监督方面议题分别由财政、税务、审计部门提出。建立财政、税务等部门税收收入定期会商机制,做好年度税收收入预算安排及调整、收入完成情况分析和形势预判等工作。建立收入统计、分析、预计报告制度,在重大税收政策调整、经济形势变化等重要节点,做好税收收入预测和风险防控工作。(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牵头,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强化制度建设。依据《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细化涉税信息提供主体、方式、时限等方面内容。拟定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程序。研究制定涉税信息应用、税收保障监督、保密等专项工作制度。结合税收保障工作实际,及时研究梳理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研究制定税收协助、纳税服务等专项工作推进制度。(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负责)
    (四)加强经费保障。县政府要加大涉税信息平台建设经费投入,既要统筹设计、集约节约,又要着眼长远,确保相关软硬件功能完善。要确保税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并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县财政局负责)
    (五)加强考核监督。建立税收保障工作考核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涉税信息、履行税收协助义务以及应用涉税信息等情况的考核,进一步落实税收保障工作责任,提高税收保障工作水平。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涉税信息录入单位和县税收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负责)
 
    附件: 林口县涉税信息任务分解明细表web_20190911140014.xls

 

     原文下载.docx

     文件解读地址:https://www.linkou.gov.cn/view.php?id=55118#viewtop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