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口县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29浏览次数:8447信息来源:财政局预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县政府向大会提交了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全县财政决算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全县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2,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下降12.8%,减收6,24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0,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增长30.2%,增收7,112万元;非税收入11,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下降53.2%,减收13,359万元。

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中省对我县的各项补助收入212,96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3,608万元、调入资金3,438万元、上年结转15,286万元,收入总计317,683万元,形成全县财政决算支出279,784万元,比上年下降3.4%,减支9,720万元。以上收支相抵再减去再融资置换债券支出11,004万元及专项上解、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等支出26,895万元,2018年全县财政决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县本级决算情况

    2018年,县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0,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下降3.4%,减收1,08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0,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增长78%,增收8,799万元,主要是增值税增收7,099万元;非税收入10,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下降48.5%,减收9,880万元。

县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中省对我县的各项补助收入212,96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3,608万元、调入资金3,438万元、各镇体制上解3,125万元、上年结转15,280万元,收入总计308,968万元,形成县本级财政决算支出259,969万元,比上年下降2.6%,减支6,954万元。以上收支相抵再减去再融资置换债券支出11,004万元及专项上解、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助各镇支出、结转下年等支出37,995万元,201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482万元,增长210%,增收3,716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6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90万元,专项债务收入5979万元,收入总计12,877万元,形成全县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3,055万元,增长302%,增支9,2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变动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带来的。以上收支相抵再减去调出资金3万元,结余571万元。

    各镇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县本级与全县政府性基金决算数据一致。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5,094万元,加上年结余25,541万元,收入总计150,635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116,95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676万元。

    四、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18年,中省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203,308万元,较上年增加9,655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1,119万元,较上年减少4,4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0,671万元,较上年增加3,872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790万元,较上年下降37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有规定用途的,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没有规定用途的,平衡县级预算统筹使用。

    五、全县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省财政厅批复林口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169,207万元,比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137,337万元,增加31,870万元。

    2018年,全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9,587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2,60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979万元;置换债券2,200万元;再融资债券8,804万元。

2018年,县财政通过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共偿还政府一般债务本金11,004万元。

截至2018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内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62,81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6,312万元,专项债务6,503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县2018年财政决算取得了比较理想的认定结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审核认定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审议决议,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今年预算任务。

   

关于2018年林口县转移支付执行

情况的说明

 

    一、 省厅对我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一)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1,119万元。其中:

    1、 体制补助收入0万元;

    2、 均衡性转移转移支付收入 46,374万元;

    3、 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484万元;

    4、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839万元;

    5、 结算补助收入1,614万元;

    6、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0万元;

    7、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696万元;

    8、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3,156万元;

    9、 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23,798万元;

    10、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7,908万元;

    11、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12、 产粮(油)大县奖励收入 3,393万元;

    13、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6,142万元;

    14、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9,773万元。

    15、贫困地区转移支付9,27万元

    16、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万元

    (二)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0,671万元。

    (三) 返还性收入11,173万元。其中:

    1、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8,777万元;

    2、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975万元;

    3、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1,601万元;

    4、 其他税收返还收入-180万元。

 

 

关于2018年林口县地方政府债券

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法》规定,现对举借债务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8年举借债务情况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增加3853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农村饮水安全5084万元;新建棚户区改造452万元;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600万元;铁路平改立工程21489万元;鹤大公路林口(东关)至向阳段改扩建工程1500万元;富锦至牡丹江公路湖水至莲花段改扩建工程1185万元;林口县自来水管网铺设项目1000万元;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项目264万元;2018年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工程项目30万元。专项债券:新建棚户区改造1887万元;林口县仁和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592万元;林口县铁北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1500万元。

    二、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止至2018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6.39亿元,比2017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2.69亿元增加3.7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16.28亿元,比2017年末增加3.83亿元;政府负有担保、救助责任的存量债务0.12亿元,比2017年末减少0.12亿元。

    web_2018年总决算公开表.xls

    web_林口县财税制度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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