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时间: 2020/03/02 来源: 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13052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 394-2000《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与NY/T 394-200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引言、肥料使用原则、不应使用的肥料种类等内容。增加了可使用的肥料品种,细化了使用规定,对肥料的无害化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无机肥料的用量做了规定。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建光、徐晶、宋彦耕。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T 394-2000。

 
引    言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合理使用肥料是保障绿色食品生产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农田肥力的重要措施。绿色食品的发展对生产用肥提出了新的要求,现有标准已经不适应生产需求。本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对肥料使用方法作了更详细的规定。 
    本标准按照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持续发展,保证绿色食品安全的原则,规定优先使用有机肥料,减控化学肥料,不用可能含有安全隐患的肥料。本标准的实施将对指导绿色食品生产中的肥料使用发挥重要作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中肥料使用原则、肥料种类及使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287 农用微生物菌剂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 525 有机肥料 
    NY/T 798 复合微生物肥料
    NY 884 生物有机肥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 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 
    农家肥料farmyard manure
    就地取材,主要由植物和(或)动物残体、排泄物等富含有机物的物料制作而成的肥料。包括秸秆肥、绿肥、厩肥、堆肥、沤肥、沼肥、饼肥等。
    3.3.1 
    秸秆stalk
    以麦秸、稻草、玉米秸、豆秸、油菜秸等作物秸秆直接还田作为肥料。
    3.3.2 
    绿肥green manure
    新鲜植物体作为肥料就地翻压还田或异地施用。主要分为豆科绿肥和非豆科绿肥两大类。
    3.3.3 
    厩肥barnyard manure
    圈养牛、马、羊、猪、鸡、鸭等畜禽的排泄物与秸秆等垫料发酵腐熟而成的肥料。
    3.3.4 
    堆肥compost
    动植物的残体、排泄物等为主要原料,堆制发酵腐熟而成的肥料。
    3.3.5 
    沤肥waterlogged compost
    动植物残体、排泄物等有机物料在淹水条件下发酵腐熟而成的肥料。
    3.3.6 
    沼肥biogas fertilizer
    动植物残体、排泄物等有机物料经沼气发酵后形成的沼液和沼渣肥料。
    3.3.7 
    饼肥cake fertilizer
    含油较多的植物种子经压榨去油后的残渣制成的肥料。
    3.4 
    有机肥料organic fertilizer
    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过发酵腐熟的含碳有机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营养、提高作物品质。
    3.5 
    微生物肥料microbial fertilizer
    含有特定微生物活体的制品,应用于农业生产,通过其中所含微生物的生命活动,增加植物养分的供应量或促进植物生长,提高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及农业生态环境的肥料。
    3.6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organic-in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
    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
    注:其中复混肥料是指,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
    3.7 
    无机肥料inorganic fertilizer
    主要以无机盐形式存在,能直接为植物提供矿质营养的肥料。
    3.8 
    土壤调理剂 soil amendment
加入土壤中用于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学和(或)生物性状的物料,功能包括改良土壤结构、降低土壤盐碱危害、调节土壤酸碱度、改善土壤水分状况、修复土壤污染等。
    4.肥料使用原则
    4.1

    持续发展原则。绿色食品生产中所使用的肥料应对环境无不良影响,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保持或提高土壤肥力及土壤生物活性。
    4.2

    安全优质原则。绿色食品生产中应使用安全、优质的肥料产品,生产安全、优质的绿色食品。肥料的使用应对作物(营养、味道、品质和植物抗性)不产生不良后果。
    4.3

    化肥减控原则。在保障植物营养有效供给的基础上减少化肥用量,兼顾元素之间的比例平衡,无机氮素用量不得高于当季作物需求量的一半。
    4.4 

    有机为主原则。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肥料种类的选取应以农家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为主,化学肥料为辅。
    5可使用的肥料种类
    5.1 AA级绿色食品生产可使用的肥料种类  
    可使用3.3、3.4、3.5规定的肥料。
    5.2 A级绿色食品生产可使用的肥料种类
    除5.1规定的肥料外,还可使用3.6、3.7规定的肥料及3.8。
    6不应使用的肥料种类
    6.1 添加有稀土元素的肥料。
    6.2 成分不明确的、含有安全隐患成分的肥料。
    6.3  未经发酵腐熟的人畜粪尿。
    6.4  生活垃圾、污泥和含有害物质(如毒气、病原微生物、重金属等)的工业垃圾。
    6.5 转基因品种(产品)及其副产品为原料生产的肥料。
    6.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的肥料。
    7 使用规定
    7.1  AA级绿色食品生产用肥料使用规定
    7.1.1 应选用5.1所列肥料种类,不应使用化学合成肥料。
    7.1.2 可使用农家肥料,但肥料的重金属限量指标应符合NY 525要求,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应符合NY 884要求。宜使用秸秆和绿肥,配合施用具有生物固氮、腐熟秸秆等功效的微生物肥料。
    7.1.3 有机肥料应达到NY 525技术指标,主要以基肥施入,用量视地力和目标产量而定,可配施农家肥料和微生物肥料。
    7.1.4 微生物肥料应符合GB 20287或NY 884或NY/T 798标准要求,可与5.1所列其它肥料配合施用,用于拌种、基肥或追肥。
    7.1.5 无土栽培可使用农家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掺混在基质中使用。
    7.2  A级绿色食品生产用肥料使用规定
    7.2.1  应选用5.2所列肥料种类。
    7.2.2  农家肥料的使用按7.1.2规定执行。耕作制度允许情况下,宜利用秸秆和绿肥,按照约25:1的比例补充化学氮素。厩肥、堆肥、沤肥、沼肥、饼肥等农家肥料应完全腐熟,肥料的重金属限量指标应符合NY 525要求。
    7.2.3  有机肥料的使用按7.1.3规定执行。可配施5.2所列其它肥料。
    7.2.4  微生物肥料的使用按7.1.4规定执行。可配施5.2所列其它肥料。
    7.2.5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无机肥料在绿色食品生产中作为辅助肥料使用,用来补充农家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所含养分的不足。减控化肥用量,其中无机氮素用量按当地同种作物习惯施肥用量减半使用。
    7.2.6  根据土壤障碍因素,可选用土壤调理剂改良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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