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4号通告
时间: 2020/03/16 来源: 管理员 点击数:3212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源”,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办法
  1.对举报从境外及国内高风险、中风险(符合黑疫指办发〔2020〕100号文件第三方面相关要求的除外)地区入林返林人员不报告及瞒报旅居史的,经查证属实的,奖励500元。
  2.举报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对象擅自离开隔离区域的,经查证属实的,奖励500元。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拨“110”进行举报。
  三、有关说明
  1.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不重复给予奖励。
  2.接受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县防指办公室负责解释。

 

林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1